“妈,快点给指定账户打4.8万,我要回家……”李本想在缅甸赚大钱,没想到和“大哥”偷渡出国后,等待他的不是高薪职位而是诈骗。在那里,由武装人员看守,他们的自由受到限制。出了事不听话就挨打,然后被关在小黑屋里,没有饭吃。如果他们想回家,他们必须拿钱赎回…
“淘金”不是失去自由和金钱。李所经历的一切,都与“成功人士”周(化名)有关。12月7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上诉裁定书送达新化县检察院,该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买衣服,打造多金人。
周在湖南新化县打工,因为网络的恶习,很快就输光了积蓄。为了翻书,他瞒着家人向亲戚朋友借钱。可惜他越输越多,越陷越深。最后还是瞒不过家人。父母拿出了所有的养老金,却难以填补儿子欠下的大窟窿。老婆再三劝他不要回头。
2020年底,周突然想到了在缅甸工作的“老表哥”(另案处理)。听很多人说他在那里赚了很多钱,就打电话向他们学习。陈某是缅甸一个电信诈骗集团的小头目。他告诉周某,他的公司一直在招人,并承诺如果周某组织10人以上到缅甸非法打工,可以给介绍费20万元,其他费用另计。周觉得这是一个“赚大钱”的好机会,马上摆起了衣服,把自己变成了跨国经营的成功人士:开豪车,戴名表,请人吃饭,泡酒吧,挥金如土。很快,周就招了李等19人,想去缅甸打工赚大钱。这些人大多来自农村,年龄小,学历低,家庭经济条件差,不愿意花力气去打工。
丛林探险,穿越国界
在与及“蛇头”商定偷渡出国日期后,自2021年2月起,周某安排李等19人有计划地偷渡出国。他们先是从农村聚集到新化县,被安排住在城里最好的宾馆。所有人到齐后,乘坐高铁抵达昆明,入住高铁站附近的酒店。住宿费由周报销。为了赶上“淘金”队伍,有人从长沙飞到昆明,费用仍由周报销。这一切,大家都觉得自己跟对了人,很快就会赚大钱。
走私出国也不是那么顺利。周某将李等19人从昆明带到边境,坐上“蛇头”租用的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后徒步偷越国(边)境。其间,他们不得不不断躲避公安机关的抓捕。
此外,周等人过境还要克服恶劣的环境,遇到毒蛇猛兽、被蚊虫叮咬更是家常便饭。因为之前“带人”的费用没有结清,“蛇头”在途中把他们四个关在一个小黑屋里三天两夜,只给面包和水。直到费用结清,这些人才能继续上路。
成为诈骗“工具人”
最终,除刘等3人因被公安机关抓获无法前往缅甸外,周等16人经过多次交接和转运,终于到达目的地。他们刚下车时,看到有武装人员在看守他们。大家还在疑惑自己从事的是什么工作,需要重兵保护安全。直到铁门被关上,证件、手机等个人物品被没收,他们才意识到事情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新人”报到,先学“养号”。公司分发给李等人5部手机,让他们每天加好友、发朋友圈,保持活跃。如果被国内相关机构检测出异常,导致封号,至少会被鞭笞。因逃跑被抓的被痛打一顿后关进暗室,“禁闭”期间基本没有食物。如果有人真的想回家,就要交钱才能被赎回,赎回后会被看守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
但周的努力没有“白费”,如愿以偿地赚到了介绍费。2021年4月,他再次组织多人偷渡到缅甸。
2021年11月,新化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周等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线索,并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周某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李涉嫌偷越国(边)境罪移送新化县检察院审查。经新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周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等人因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周不服,提起上诉。11月28日,娄底中院维持原判。
(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