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英文名:四川美术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0655),创建于1940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校,是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学科专业齐全的综合性公办美术学院。学校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以“出人才、出作品”为特色,坚持“志在道、艺在游”的校训,致力于为党和国家培养艺术领域的领军人才和高级专门人才。
一、申请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在校专业学习要求,非色盲。
二、招生人数、学制、收费标准。
2023年学校造型、设计、书法、理论、总论五大类计划面向全国招收1620名本科生,无预约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最终批准为准。
(1)湖西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南路56号)
(2)黄桷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大街108号)
注:住宿费每人1200元/年(四人间)。学校学费、住宿费严格执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如上级部门或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对当年本科生学费、住宿费进行调整,学校按新标准执行。
三、应聘要求和招聘方式
(1)普通类(工业设计、艺术教育、建筑、风景园林)
报考普通专业的考生无需参加省统考和本科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可在高考结束后直接填报学校志愿。录取批次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理论(艺术史、美术、艺术设计)
报考理论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设计统考,并通过考试。省统考具体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要求为准。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考结束后填报学校志愿,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书法
报考书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书法统考并通过考试(未组织过省级书法统考的除外),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校考。所有报名考生均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校考。
书法按学校专业总分排序。总成绩达到学校指定的专业合格线的考生,获得该校书法《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书法录取人数的4倍。分数相同的最后一名依次比较书法创作和书法临摹的分数,由高到低颁发证书。
(4)建模和设计
报考造型与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与设计统考。具体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为准。学校将通过各省统考成绩对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应的校考。
造型类和设计类按考试类别按该专业在校考试总成绩排序。总成绩达到学校指定的专业合格线的考生,获得该校相应类别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合格证书,发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相应类别录取人数的4倍。最后一个分数相同的,造型课依次比较素描和色彩的分数;设计类比较建模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颁发证书。
(5)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只能选择造型、设计、书法中的一项,不能同时报。
(6)考生外语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只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言考生需在本科阶段完成英语课程学习和考核。
第四,专业考试
(1)注册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3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考试费:220元/人。
3.注册方法
①关注“川美招生”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本科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②注册流程
准备有效身份证和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尺寸26 mm x 32 mm),点击【材料准备完毕,开始报名】→选择考生参加文化考试的省份→填写高考报名编号,上传身份证照片,填写手机号→上传近期免冠照片→完善考生个人信息, 并报名成功→选择报考专业→确认考试科目及信息→上传报名资料→微信支付报名考试费成功→报名成功。
注册成功后,注册信息不可修改。如因个人原因需要变更申请信息,可在报名截止前作废当前申请信息,重新申请缴费。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不接受退款。
(2)初选
书法:书法专业通过省统考(未组织书法省统考的除外),所有报名考生均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书法校考。
造型与设计:学校将通过省统考成绩对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初选合格者方可参加相应学校考试;初选未通过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按照考生缴费的原路径退还报名考试费。初选结果将于2023年2月中下旬公布,请各位候选人密切关注。
(三)考试
1.考试方式:网上远程考试。
2.考试内容和时间
注:考试具体要求详见https://www.scfai.edu.cn/info/1266/29613.htm. 2023年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大纲
3.考试纪律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高考纪律、《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四川美术学院本科招生考试答题标准》等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4)结果查询
测试结果将于2023年4月中旬公布,敬请关注。
动词 (verb的缩写)自愿报告
(1)普通类和书法类:
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系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2)理论、建模和设计:
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志愿系统填报本校专业志愿,2023年6月按要求在本校“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专业(方向)志愿。未按时填报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考生专业报志愿顺序要和学校网报一致。如因填报不一致影响所报专业,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具体的报到时间和方式会在官网,学校招生办另行公布。考生要密切关注。
六、录取原则
经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学校同批次自主指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档案调剂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普通专业:录取和安排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为准,不要求单科成绩。文化总分并列排名时,从高到低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
(2)理论专业:符合理论专业报考条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达到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指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单科成绩没有要求,不分文理,专业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总分并列排名时,从高到低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总分、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
(3)造型、设计、书法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通过相应类别学校考试,文化课总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学校指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单科成绩没有要求,不分文理科,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综合得分按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三位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从高到低依次比较专业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总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
(四)志愿专业已满录的,受专业调整者从学校转入未满录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
(5)录取排名法:
1.建模和设计:
学校根据上级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录取原则对重庆考生单独进行排名,重庆以外的考生在全国排名录取。
2.书法与理论:按照录取原则,学生在全国排名中录取。
3.普通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6)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是文理兼收,录取原则不分文理。已实施新高考改革方案的省份,对学校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7)其他
1.高考文化成绩加分政策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2.个别省份高考考生文化成绩分为原始分、标准分、学业水平量化加分等。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不是750分折算成750分。
7.港澳台华侨报考须知
学校艺术本科专业招收港澳台省及海外华人学生。详见官网、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本科招生章程》及相关公告。
香港、澳门、省及海外华人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报考校考的方式与内地考生相同。
八、新生复习、专业复试等事宜。
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四川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复试。凡不符合要求或在复查或复试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2.考生可登录官网,学校招生办,自行下载《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凡报名参加2023年本科入学考试的,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简章内容,并完全理解和认可本简章所述的要求、考试方式、录取原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学校2023年本科招生政策以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四川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规定》为准。
3.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招生,未在任何省、市、中学建立生源或生源培训基地。学校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学校授权,以学校或学校名义开展招生宣传、考前辅导等活动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学校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及学校招生办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四川美术学院授权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与教育部或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执行教育部或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本简章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保留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调整考试计划的权利。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参与并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7.联系信息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官网网址:https://www.scfai.edu.cn/z
四川美术学院招生办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川美招生
电话:(023)65921056(工作日:09:00-12:00,14:30-17:30)
传真:(023)65921055
电子邮件:zs@scfai.edu.cn。
来源:四川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