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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派遣留学生工作已经启动。如何申请?需要哪些申请材料?我们一起看吧。
选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发送简短说明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近期公布2022年评选总规则。具体项目检索、评选类别、评选时间、评选方式请登陆国家奖学金网(http://www.csc.edu.cn)。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2022年国家高水平大学建设研究生项目、艺术人才培养专项项目和国家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申请受理时间安排与2021年一致。请申请人提前做好申请准备。
如何申请?
除浙大所属人员外,我省其他人员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由省教育厅受理并转发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省教育厅将采取网上报名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在收到纸质材料的基础上对申请人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纸质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完全一致。
需要哪些申请材料?
请申请人按照项目规定的网上申请时间登录全国公共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注册,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遴选办法中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由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申请人应为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学生,企业申请人还须提供正式劳动合同复印件、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含《单位推荐表》)1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
请指导申请人根据国家和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及科研教学急需的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单位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将单位推荐书WORD版(不超过500字)发送至邮箱chenlu@zjedu.gov.cn后,方可正式提交书面申报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也必须将每个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进行整理。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装订顺序请参考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的“留学”栏目。
申请什么时候被接受?
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周五的,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顺延至下周一(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项目”除外)。
请申请人详细了解申报项目的网上申请受理时间,尽早完成网上申请,及时准备纸质材料。
各单位务必按时将相关材料直接寄至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地址:杭州市文慧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1306室)。由于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有严格的时限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其他预防措施-
■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法另行通知。在申请地方合作项目时,仍然需要接受邀请函。同时,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请通知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做好邀请函、外语测试等准备工作。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项目申报时间变化较大,部分项目申报时间重合。为保证教师权益,根据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通知,在一般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结果未公布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被一般项目等全额资助项目录取的,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被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由于申请项目多,申请时间集中,各申请人和推荐单位必须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申请条件,且申请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省教育厅将不再通知修改,根据国家奖学基金委员会要求,不再受理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项目“留学生必须每三个月向遴选单位提交培训报告和外方合作方鉴定”,请各单位加强对公费留学项目的管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省教育厅将不定期进行抽查。派遣前无要求,派遣后无后续监管的,将给予通知或暂停该单位派出出国项目的申报。
■请各派出单位高度重视国家公招人员行前培训工作,实现行前培训“全覆盖”,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和省组织的“安全留学”培训会,帮助留学人员提高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留学安全。
■请各单位做好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的宣传咨询工作,积极鼓励符合申请条件者参赛。
为方便申请,高校申请人可直接咨询我校人事部门。
非教育系统申请者可咨询省教育厅。联系人:陈璐,电话:0571-88008896。
(原题为《2022年,派遣留学人员工作已经启动。浙江人怎么能在这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