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结算公司的要求
首先必须明确,申请落户必须是公司提出,而不是个人提出。
①公司注册地在上海。
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企业。
(二)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如果是外资企业,需要按照当时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总公司在外地,在上海的分公司工作,劳动合同必须和上海分公司签订,社保和个税也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不允许委托第三方或者异地申报个税,否则无法办理汇算清缴。
二。归国留学生条件
①基本要求
工作合同有效期2年以上(含),申请结算时合同剩余有效期3个月以上(含);
留学生来上海,回国后2年内继续在上海工作;
按规定在上海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
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
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无犯罪记录不宜申请上海常住户口。
②教育和社会保障要求
以下1-4类申请人需要按照社保基数(9339)在同一公司缴纳6个月社保。
海归博士
不考虑毕业院校,博士在国外学习不少于一年,回国可以落户。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的毕业生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
海归硕士
国内“双一流”大学的本科生+国外任何正规大学的研究生。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500强研究生。
国外正规大学本科+硕士(不要求排名)
海归学士
国外500强大学本科学历,学习时间2年以上。
中外联合培养本科学生,获得国内外两个学位证书。
访问学生深造
在中国读硕士,并担任访问学者一年。
国内副高级职称以上,出国留学满1年。
其他申请人
需要按照社保基数的1.5倍(14008)在同一家公司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
大学本科在国外排名500后(不含专科开始本科)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大学硕士排名500后。
注意:
(1)国内双一流大学,即国内211.985高校;国外高水平大学,即中国以外的世界500强大学。
(2)本科留学不少于2年-720天,硕士留学不少于半年-180天。
三、新政的新激励
①高层次人才
国外500强高校副教授、世界500强高管、人社局评出的高层次人才、国外500强高校博士可直接落户上海,无需缴纳社保或个税。
②人才短缺
列入《上海市科技创新职业名录》的单位、上海市重点行业、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引进国外500强大学STEM专业(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全职工作纳税满6个月即可申请落户,无任何税收和社保基数要求。
③创业定居
留学回国人员带着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来上海创业,注册资本(实收)不低于50w,从业人员不少于1人。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公司负责人和最多3个核心成员可以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