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各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
根据《菏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2018〕19号)和《关于修改菏泽市人才新政第三十条的通知》(菏泽发〔2020〕1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在菏泽市直属单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荷兰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高校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生和全日制硕士生。在荷兰和省属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由用人单位自主实施。
二、补贴条件
1.正式被企业录取、聘用或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2.补贴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按规定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由市社保部门支付。
3.申请人所在企业的注册地和纳税地为市级。
4.2018年6月7日后,在菏泽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签为准。(荷兰高校申请人2021年3月19日后购买首套自有住房)
第三,补贴标准
1、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生5万元,硕士生3万元。
2.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夫妻双方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学历最高的一方补贴。
第四,报告期
2023年2月20日前提出申请,单位盖章同意以单位为主体申报。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材料
1.《住房补贴申请表》和《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及其电子版各1份,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留学回国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登记证》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用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在牡丹区、鲁西新区以外的菏泽县购房的,需提供网购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状况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婚人士需夫妻双方)。
附件:
1.住房补贴申请表。xlsx
2、申请住房补贴汇总表。xlsx
3、申请人的声明。文件
办公室电话:5166125;5695899
办公地址:珠江路1877号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07室。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