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流动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公安局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面向天津市公安流动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7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通过天津市人才测评中心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tjkpzx.com)
二、招聘单位、对象及资格条件
(1)雇主
天津市公安流动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执行流动服务任务,实行封闭式管理服务模式。
(2)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公安文职辅警、公安勤务辅警、退役士兵和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3)资格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至2000年8月1日期间出生)的,公安文职辅警、公安勤务辅警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大专及以上学历;
(8)社会人员应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天津市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天津市高职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学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行政、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用人纪律行为的,参照公务员法被开除公务员和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 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依法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报考。 录用后不得报考有回避关系的岗位。
第三,报名和缴费
注册和付款是在http://rsks.hrss.tj.gov.cn在线进行的。
报名时间:8月1日08: 30至8月7日18:00。
缴费时间:8月1日08: 30至8月9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伪造、变造相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无法开考,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其他岗位报到,8月11日09:00-16:00。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视情况调减或调整岗位间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应用和公安专业知识三个考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照40%、30%、30%的比例合并为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8月18日、19日(周六、周日)。
8月18日上午09: 00 ~ 11: 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8月18日下午14:00-16:30申请。
8月19日上午09: 00 ~ 11: 00,警察专业知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8月15日08: 00至8月17日18:00。
考生应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一致),缺少任何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一科缺考、或零分、无效分等。,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8月28日(周二),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通知。
(二)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体能测评参加人员1: 4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参加人员名单,再按照体能测评合格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不足1: 4时,按照岗位实际人数组织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须持资格证书原件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详见网上通知)。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有关规定。
(3)心理素质测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仅供参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9月5日(周三),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心理素质测试具体通知。
领取心理素质测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6日14:00-16:00,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天津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天津市西青区吴京镇陈台子路88号),当场缴纳考试费后领取心理素质测试准考证。
心理素质测试时间:2018年9月7日(周五)。
(4)面试
面试时间:9月15日、16日(周六、周日)。
缴纳面试考试费和下载准考证的时间:9月8日08: 00至9月13日18:00。
面试结构化,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5)总分查询
9月18日08: 30,参加面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总成绩和体检通知。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调查
(1)身体检查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导致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仍有并列情形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专业知识的原则依次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专用标准》(人社局发〔2013〕82号)中人民警察岗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非组织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递补。
(2)调查
考察参照《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和政审的暂行规定》(公政〔2001〕511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45号)执行,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掌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如实撰写考察材料。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空缺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岗位应聘人员。
第六,宣传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板块(http://www.tjkpzx.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编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的问题,找到证据的,不予录用;对一时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调查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招聘岗位空空缺,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岗位应聘人员。
七、人员退出机制
从事服务工作满三年的人员,原则上每年按一定比例调剂到其他岗位。调入人员参加公开招聘报考政法人民警察专项编制,或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及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安置。
八。咨询和监督
为方便考生咨询,设立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接受考生电话咨询。
为加强纪律监督,市公安局成立了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由市局政治部和督察总队进行指导和监督。
特别说明:
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为荣、舞弊为耻的观念。在考试过程中,对违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刊物、网卡,都与本次考试无关。请保持警惕。
考试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
市公安局监督咨询电话:27205051。
咨询时间:
2018年8月1日至8月9日(上午8: 30至12:00;下午13: 30 ~ 18: 00)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