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自2022年以来
两个本地加分将被取消。
会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胡玉生介绍,根据教育部、统战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务院事务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我省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自2022年起,取消两项本地加分:
1.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家属【即国家加分项“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省籍考生(含省户籍考生)”以外的“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家属】。
2.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年、2021年符合两个地方性加分项目要求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保留4项国家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
2.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或被战区(原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加20分。
3.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加10分。
4 .归侨、侨眷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省籍考生(含省户籍考生)加10分。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刘美美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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