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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包头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保障留置看护工作稳定开展,确保审查侦查安全,不断推动我市留置看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纪委监委指导意见和包头市公安局看守所看护监管中心人员不足的实际,包头市人民政府2022年

为加强包头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保障留置看护工作稳定开展,确保审查侦查安全,不断推动我市留置看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纪委监委指导意见和包头市公安局看守所看护监管中心人员不足的实际,包头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8次专题会议决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专职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职责

公开招聘留置护理专职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承担留置护理工作,计划招聘120人(男60人,女60人)。

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看守所警务协助工作,主要从事看护、监护等工作,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招聘专职留置护理警务辅助人员属于包头市公安局,纳入包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序列。工作期间,由市监委统一调度指挥,接受市纪委的监督。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要求

1.具有内蒙古包头市户籍;

2.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2)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留置护理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2.具有包头市户籍;

3.要求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2年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因违规被辞退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合同期满前从事辅警工作,擅自离职的;

12.其他不适合警察羁押辅助工作的人员。

第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确认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2.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包头市公安局登录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9:00-3月22日17:00;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2:00(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领导小组将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和调整报名条件);

为了避免网络堵塞,请尽早注册。

4.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甄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记住它。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自行承担责任(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无法接通或留下的号码有误,影响本人招聘)。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反复核对填写的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提交后姓名、身份证号不作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其他信息不作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应聘者在填写简历时,必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到现在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中断或空缺失。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脱节的,不予审批。

学习经历:应填写就读的起止年份、学院、院系、专业、学位(高中、专科、本科、研究生)。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起始日的工作经历,应填写起止日期、工作或服务单位、承担的工作。

待业经历:待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日期并注明“待业”。

6.包头市公安局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信息有修改的,自修改之日起计算)。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

7.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报考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如果他们通过了考试,他们不能换到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每人7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4日中午12:00。缴费截止后,缴费人数不足1:3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报名条件并及时公告。

8.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并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9.《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保存,以备后用。

(二)笔试

1 .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考试内容包括治安基础知识、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考试时长12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一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笔试试卷,不按规定文字作答者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的相关通知。

(三)资格审查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如有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资格复审,直至名额满为止,并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2 .资格审查由市监委、市公安局负责,市人社局监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规定时间结束前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Xuexin.com鉴定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报名表2份(要求打印电子版)、退出现役相关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所有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归档保存,恕不退还。如遇加分,需积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告知用人单位。

4.资格审查重点关注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所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

(4)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项目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布。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持加盖资格复审章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不合格或因怀孕、受伤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的体能测试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将取消继续考试的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重新合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体能测试、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孕期不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在体能测试中,感到身体不适的考生应立即要求工作人员终止体能测试;如果在坚持参加体能测试时出现意外,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5)面试

1.根据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 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1:3的确定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范围。

2.面试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并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耽误日程。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按照笔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的比例进行加权。

5.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笔试总成绩排序,且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6)体检。

1.根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由市纪委、市公安局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手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仅一次。体检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

3.巡视工作由市纪委、市公安局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和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审查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共就业

1.根据考生总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人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问题严重且已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在录用通知下发前,已录取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在录取院校登记的拟聘用人员,依次取消聘用资格和递补名额,只限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市纪委、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认为确有必要延长试用期的,最长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第四,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包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管理办法》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纳住房公积金。在执行任务期间,将支付留置护理的工作费用。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就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收到有关事项的通知。如申请人联系电话不畅通,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人社局纪委、市公安局纪委监督。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公布结果和信息的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申请人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市公安局(0472)3619029 3619356

附:包头市公安局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护理警务辅助人员。单击以查看职位表。xls。

包头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13日

-END-

新闻编辑:新闻宣传科

编辑:常乐

检查人:王阳

审核:杜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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