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21年湖南选调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和要求
全省计划转移800人,其中省级机关100人,市级机关350人,乡镇350人。
选拔对象为2021年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科、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独立学院应届毕业生。男生比例不低于60%。报考省、市、国家机关的须为“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择经济、金融、法律、信息技术、智能制造、城乡规划、会计审计、农林水利等专业毕业生。
第二,资格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以人为本的情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有强烈的拼搏奉献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二)“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党员或党员预备党员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2.大学期间担任学校或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副及部长、副部长,学校或学院团委副书记及各部部长、副部长,团支部班长、书记满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3.有参军的经历。
(三)非“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中国党员或中国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2.大学期间担任学校或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副兼部长、副部长,学校或学院团委副书记兼各部部长、副部长,担任教师一学年及以上的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副书记(排名第一),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4)本科生年龄在24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年。
(5)身体健康。
第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推荐
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21年湖南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按要求真实、准确、负责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所在高校党组织和就业指导部门审核。高校党组织和就业指导部门要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和用人单位负责,实事求是地审核报名信息,出具推荐书,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申请人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以JPG或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名称为“XX大学+姓名报名推荐表”。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9:00至12月7日17:00。报考人员应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1年湖南选调生选调须知,按要求真实、准确、负责地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推荐表和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情况。考试合格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选拔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有关资格审查的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笔试、面试、定量分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地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等14所高校的考生。,可以在自己的总部或者长沙参加笔试。其余高校考生去长沙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于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9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其他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 3的比例,对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格分数线进行分类,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以深度面试为主,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量化加分对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省级(不含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进行量化加分,最高1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量化成绩将适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
(5)调查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和量化成绩,按1: 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到被考察对象所在高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志向抱负、学习成绩、职业素养、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6)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考察对象,统一到长沙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公示综合情况,研究提出待转对象名单。拟调剂考生名单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8)培训
公示后,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9)就业
培训结束后,拟调入人选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到相关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办理就业手续。面试、考察、体检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依次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转让资格: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弄虚作假、学术不端和道德问题;
(三)不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的;
(四)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五)未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参加岗前培训或按时报告的;
(六)有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不适宜选调的情形的。
第四,其他
调入省、市、国家机关的,先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2年,其中在村工作1年,锻炼期间人事关系放在乡镇(街道)。锻炼合格并考核合格的,安排回省、市、国家机关工作。调入乡镇(街道)的,先统一安排到村任职2年。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试用期和岗位定级手续。表现突出的,可以提拔到领导岗位。
按照博士生6万元、硕士生4万元、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补助。
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本公告由湖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1。选调生2021年在湘工作时间表
2.2021年湖南选调生评选札记
3.2021年湖南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湖南省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