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北京公安工作发展,加强北京公安队伍建设,经北京市委组织部批准,北京市公安局拟通过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招录1050名人民警察。欢迎有意加入北京公安工作的人员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录范围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培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毕业生,包括:北京生源毕业生;非京籍的北京市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京籍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者不要求以上学历)。
(2)截至公务员招录报名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和北京市人事行政关系的人员(不含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非京籍毕业生和户籍档案保存在学校的非京籍毕业生)。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后限于符合《关于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的人员,包括: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后返校完成学业的2023名应届毕业生(不含外地高职或专科毕业生);毕业当年从城市入伍,2022年退出现役,已服完现役且表现良好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五年以上(含)的退役士兵。
02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条件以各岗位聘用计划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03招录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33个,计划招聘1050人。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见附件5《北京市公安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04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22年11月20日,市委组织部在首都之窗网站、北京市组织工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其中包括我局设置的33个职位。
(二)网上报名
报名在网上进行。考生可于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 . Beijing . gov . 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官方账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本人申请并上传职位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后,进行网上确认和支付,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
(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应用两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星期日)。专业科目笔试(点击考试大纲末尾阅读原文,见附件6)将于2022年12月10日(星期六)举行。报考我局职位的人员均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
(4)面试
面试定于2023年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我局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此外,我局将在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体能测评、身体检查和综合考察。
(5)宣传
各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我局将按规定程序在网上公示。
我局招录人民警察的有关事宜将不定期在北京市公安局网站“招录信息栏”发布。请注意申请人。
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训练处2022年11月20日
来源: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