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沈阳4月23日电(记者刘玉)辽宁省今天正式公布辽宁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21年起,辽宁省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开始。
从2021年起,辽宁省普通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不分文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三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150分,总分450分;2021、2022年听力成绩不计入外语成绩,外语成绩计入考生外语笔试成绩的1.25倍;2023年起,听力成绩将计入外语成绩。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类。
选考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考生根据高校招生的要求,选择其中三所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三门选考科目时,先在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一门作为首选,然后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作为复试科目。
选考每科满分为100分。其中,优选科目以原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复选科目以成绩成绩(满分100分)计入高考总成绩。
合格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涵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科目。资格考试每科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呈现为“合格”和“不合格”。
资格考试的考试对象包括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工作者。参加高考的普通高中生,也必须参加高三的选考;其他学校的学生,高三的社工,如果参加高考,必须参加选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参加该科目的选考。
全省每年组织两次资格考试,下学期期末每年组织一次选拔性考试,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步进行。
辽宁省高考录取,高考志愿填报后。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报考平行志愿。根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招生。同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在辽宁招生的高校必须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除统一高考外,辽宁省将稳步实施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报考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招生机构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机构参考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结果,以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由省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