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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我们来看看。

12月9日,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江苏省2023年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我们来看看。

为确保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笔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知晓、理解、配合、支持。

1.考生应至少在考试前五天(2022年12月12日及以前)报考“苏康代码”(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报考“苏康代码”时,可在“到达江苏后详细地址”栏目中填写招录单位、江苏居住地和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的地址。人事考试机构地址见附件1)。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应详细了解并严格执行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对参加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考前由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在其网站上公布),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工作。在准备期间,不要去境外或家中的高危地区,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个人接触。出行注意保持社交距离,定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如有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检查。

2.录取当日,考生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苏康码”绿码,现场测量体温< 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符合笔试地点所在区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 可以使用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子报告或“苏康码”以及检测机构的APP显示,以下简称“符合要求的阴性核酸检测”。 因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而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在考试当天症状未消失的情况下,应主动报告。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经查无流行病学史者,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管理,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验证外,全程定时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及路线,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从指定通道进入会场。如果失去参加考试的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后果自负。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并应主动报告和配合相应的疫情防控安排:

1考试当天不能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且符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的;

2.仍处于隔离期的新冠肺炎境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以及曾在国(境)外高风险地区居住过、家中未达到规定的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3.因与疫情有关的原因,居住地或检查地受到控制而无法到场,或被要求不参加聚集活动。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检和复检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的相关安排。考生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五、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视同认可并签署《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对其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隐瞒不报、谎报的,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调查、隔离和医疗救治的,取消其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招录机关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体检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服从安排。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江苏省和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1。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笔试举办地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2.新冠肺炎在江苏省2023年度公务员考试中关于疫情防控的承诺书

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

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测评中心

附件1

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笔试所在人事考试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人事考试机构地 址联系电话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63号南京人才大厦025-83151200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无锡市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4楼0510-82823315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食品城南,昆仑大道北)0516-80800325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钟楼区北直街35号0519-86617189苏州市人事考试院苏州市高新区宝带西路1105号0512-65301425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0513-59000251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科技馆西区0518-85826670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淮安市清江浦区枚皋路6号国联商务中心B栋0517-83668563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人民南路28号新龙广场4号楼6楼0515-86668515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华扬楼0514-80829370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3号楼0511-84425552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泰州市洪泽湖路66号0523-86891051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0527-84353885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815室025-83236085

备注:苏州人事考试院地址可填写常熟、张家港、昆山、吴江、太仓五个县级市(区)的地址。

附件2

新冠肺炎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笔试地点所在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知》(2022年12月9日更新)及疫情防控要求,知悉通知事项、证明义务及防疫要求。本人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写、提交、现场出示的所有资料(证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并愿意遵守考试中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配合考点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安排。如有违反或虚假承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办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本人签字。

承诺时间: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一致。

制片人肖东,编辑吕霄

主编:肖飞,责任编辑: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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