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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闻-闽南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办学校教师需求,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南安市公办

【泉州新闻-闽南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办学校教师需求,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南安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幼儿园教师378人,小学教师268人,中学教师7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南安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具有适合福建省教师岗位的身体条件(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汉语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即1983年3月10日至2001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者;(二)近三年内在人事考试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三)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四)现役军人;⑤正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的非应届毕业生;6.服务期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下同),或招录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被辞退不满5年的公务员;⑦2019年3月10日前办理完入职手续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2014年1月1日后的今天,原南安公办学校解除聘用合同。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适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报名后试用期内、录用前成为公务员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或录用资格。

考生不得应聘,将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和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是指考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被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录取并执行普通高等教育全国统一招生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学生以及国内外高校联合办学取得相关学历的,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2.申请人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展改革委关于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高〔2009〕9号),符合毕业条件,修完课程取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申请人,由省教育厅进行电子注册,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认定。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mcx/sxwszy/)进行电子注册和查询。

特别说明: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jyt.fujian.gov.cn/ws/bmcx/fxzy/)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的查询依据。

3.如果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设置为特定的专业名称,则只有与所列专业学习过相同专业的人才可以报考;对于专业要求中的“XX类”,只有列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指导目录(2019)》中“XX类”的专业人才可以报考。申请人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2019届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及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最迟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取得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和计算相关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 (一)2019年3月10日前具有福建省常住户口的申请人;(2)福建省外高校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福建省外高校福建籍学生;(3)高考原籍或籍贯为福建的报考人员。

此外,2019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居住证,现实际居住在泉州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视为具备居住登记条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就读期间获奖情况及其他材料”一栏中标注“福建省居住证”。

第三,注册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福建省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方式进行。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福建省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上的相关公告和通知)。

(1)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根据闽教师〔2018〕96号文件,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网上报名、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评卷等考试工作。考试工作相关具体事宜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3月24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市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初审。进入面试、考核阶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认资格以资格复审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1)小学语文学科岗位分为三个招聘岗位,分别面向男性报考人员(20名招聘人员)、女性报考人员(20名招聘人员)和任何性别的报考人员(70名招聘人员),只允许其中一人报考本学科。

(2)报考日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委托考试”的形式,即考生只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笔试成绩。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委托考试”模块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招聘条件和要求,确认符合拟招聘岗位的条件后,方可报名。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申请人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准确。如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网上初审结果。如果申请人的网上初审状态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但网上初审状态为“未通过”的,应在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诉。如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第四,加分处理。

符合福建省、泉州市相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于2019年3月26日、27日(上午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南安市教育局人事处(南安市新华大厦8楼806室),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合格人员包括

1.符合《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发〔2006〕1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优待工作的通知》(办〔2013〕87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通知》(发〔2009〕221号)要求并经考核合格的在职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的“村村通大学生”计划,符合《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通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发〔2007〕68号)要求,服务满三年并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村(社区)工作人员。

特殊说明:

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发〔2006〕10号和办〔2013〕87号规定的可累计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同时具备多项加分资格的,对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给予加分。

(二)加分处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考生在报名平台初审成功的《报名表》(1份打印在A4纸上)。

2.2019年南安市招聘新教师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3)

3.服务证明

(1)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应提供《入伍证》、《退伍证》等服役证明;(2)“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相关文件、服务证书、评估材料(须加盖相关评估单位公章)及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大学生村官社团”申请人(即专职村官、社区工作者)还应提供《泉州市“大学生村官社团”服务证》(附件4),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交服务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党委、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

4.其他材料。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须提供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符合加分条件的;入伍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5.其他事项

(1)考生计算加分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3)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申请加分,逾期不予处理。因个人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手续,代理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加分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招聘”栏目(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计入考生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加分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原则上每个职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 3的,应调减各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情况下,经南安市教育局研究,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始考试。

准考证(含考试通知)打印、笔试地点、考试大纲、笔试成绩查询等内容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及“福建省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平台”相关公告及说明。

(一)小学、幼儿园岗位(岗位代码:01-12):小学、幼儿园岗位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不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为100%加加分,下同)60分(其中体育、音乐、艺术、信息技术岗位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考察、考察。

笔试时间为4月14日,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原笔试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二)中专岗位(岗位代码:13-23):中专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的50%(由原来的笔试成绩转为百分制+加分)和面试成绩的50%相结合。笔试成绩(原笔试成绩折算成100%制+加分)及格线为50分(其中体育、音乐、艺术、信息技术岗位4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确定为面试人员。

(一)笔试

4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计算。

(2)面试

笔试上线,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应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最后一次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所有并列考生为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放弃面试的空金额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或岗位技能考试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片段教学90分,现场问答10分),考官由7人及以上组成。考生面试成绩通过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职位数的,考生须达到70分以上才算合格。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审查需要参考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栏目中的相关通知。

特别说明:中小学、幼儿园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线(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岗位55分,下同),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可获得复审、体检、聘用资格。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原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13日前公布。

不及物动词资格审查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 1的比例(小学语文科目分三个招聘岗位,其中中学岗位资格审查要在面试前做好),在通过审查的考生中,按照综合考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要求,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证件原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证件原件的,须先提供证件原件,但最迟不得晚于2019年8月31日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上报名所填信息不真实,导致取消录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同一岗位末次体检有两名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的,以笔试原始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笔试原成绩相同的,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笔试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次,以加试成绩为准进行综合成绩排名,决定体检对象。

七。补充就业事项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如有空空缺未完成(小学语文学科空空缺不再分三个招聘岗位,对该学科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补充招聘),市教育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已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笔试成绩应在合格线以上),可登录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一个职位。小学、幼儿园岗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数1: 1,进行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和聘用。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应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已录用或拟录用人员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八、体检和考核

(1)身体检查

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 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身体原因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评估

对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复核录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考核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学历学位、计划生育综合调查、信用调查等方式进行。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及相关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

九。宣传和就业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招聘”栏目(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首轮招聘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其中岗位代码为02、03、04的小学语文教师拟聘用人选合并选择), 然后由补充招聘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用人学校(岗位选择后的教学部和校区以用人学校的安排为准)。 同一职位两个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原始成绩最高者优先。笔试原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知识最高者优先。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不变的,增加一次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选岗。岗位遴选经南安市人社局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转正;考试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资格。

新聘教师需在自选教学点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转岗。教学满六年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纳入校际交流范围。

X.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方面。一、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空缺的,根据岗位空缺人数,在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网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小学语文分别按三个招聘岗位空。招聘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0日。2019年8月11日及以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而失去工作空的考生不予录用。

通过资格复审并入围体检后弃权的考生,或进入考试并进行拟聘用公示后弃权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南安市新教师公开招聘;参加自选教学点后未经同意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市新教师公开招聘。

(二)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南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名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招聘等相关招聘信息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栏目(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和查询。如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新闻而影响招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已聘任小学科学岗位的教师,按有关文件进行评聘。

(四)报考人员如对招聘考试有疑问,可通过报名平台“考生问答信息”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najszp@163.com或拨打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5-86367819(工作日工作时间)。

(五)招聘工作坚持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的“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市纪委驻教育局、驻人社局纪检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和86385345。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9年南安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9年南安公办学校表:公开招聘教师及岗位选调学校

3.2019年南安市公办学校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4.全州村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

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

附件1:2019年南安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表

附件2:2019年南安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名单

附件3:2019年南安市公办学校笔试成绩加分申请表

附件4:泉州村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

【摘自南安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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