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202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会计资格)于9月3日至5日举行。由于疫情原因,部分地区决定停止考试。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12月组织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实行无纸化。现将有关安排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中级会计从业资格延期考试于2022年12月3-4日举行,共2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和科目
12月3日至4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二、考试时间安排
(一)2022年11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2)2022年12月3日至4日组织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3)2022年12月9日前,组织召开延期考试评卷会,部署中级会计从业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发布主观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四)2022年12月19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中级会计资格延期考试评卷工作,同时将评卷数据(光盘)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并附本地区评卷工作统计汇总表、数据上报清单和书面报告。
(五)2022年12月31日前,发布2022年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并在“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公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考试成绩、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六)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对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合格人员的相关信息和书面报告报送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与财务评价中心。
三。其他事项
(一)9月3日至5日为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区,统一组织延期考试。延期考试的考区可以为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是否参加延期考试的选择。考生选择不参加延期考试的,可以为考生退还报名费,并将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如未注册,需先完成注册)办理退费。未按时报考的,默认参加12月3日至4日组织的延期考试。
(二)9月3日至5日已完成全国中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区,如有考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延期考试。决定举行延期考试的,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报财政部会计与财务评价中心,负责本地延期考试的具体实施,执行与考区相同的政策。决定不举行延期考试的,退还已通过考试的相关考生的报名费,考生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相关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评价网”(未注册的需先完成注册),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材料由各地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已确认参加2022年中级会计从业资格延期考试的考生,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能参加延期考试的,延期一年。
(四)延期考区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要在考试开始前两天完成监考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考前准备工作,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工作。
(五)延期考试地区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对延期考试的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及时告知考生考试日程及相关事项,确保延期考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延期考区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财政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