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教育考试院
刚刚发布了最新的预告。
决定在11月中旬
加一门自考课程免考。
本次自考课程免试将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和注册。为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课程免试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
(2)课程豁免一览表。
1.2022年11月15日-17日考生网上报名;考试地点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18 -22日;网上省确认时间为11月23 -30日;课程免试成绩将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
2.课程免试现场确认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需根据课程免试申请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由考试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
3.第二次处理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试成绩。
二、办理流程
(1)资格预审流程见附件1;
(2)课程豁免流程:
1.登录系统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hbea.edu.cn/portal-web/login),进入网上办理系统。
提交申请
考生进入学习成绩认证管理模块,分别点击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绩认证申报和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绩认证申报左侧页面,完成相应的课程免试申请。课程免试流程图见附件2,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
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所需材料:
(1)以学历证书申请免试者须上传:学历证书发放单位出具的免试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清晰照片(毕业生登记表或由原毕业学校档案室复印盖章的成绩单)。(注:系统只支持上传一张报告单照片。如果考生的成绩单有多张照片,考生需要把成绩单的一张照片拼在一起再上传到系统。)
(2)非学历证书免试的,须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反面照片,清晰打印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及非学历证书原件照片等身份信息。
3.在线确认
各确认单位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查询核实,并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上提交网上确认结果。
非学历证书查询验证网站:
(1)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查询网站:http://cjcx.neea.edu.cn/.
(2)国家计算机等级证书(NCRE)和国家英语等级证书(PETS)查询网站:http://zscx.neea.edu.cn/.
4.网上省级确认和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根据考生的申请、确认结果和必要材料,对考生的免试课程申请进行确认。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课程免试结果。
(1)学历证书免试。学历证书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试成绩直接归档到成绩数据库;如果修改被退回,考生需要在三天内修改申请信息,逾期学历豁免申请在课程豁免结束时自动被拒绝;未通过确认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2)非学历证书免试。非学历证书确认通过的,课程免试成绩直接存入成绩数据库;如果修改被退回,考生需要在三天内修改申请信息,逾期申请非学业豁免,在课程豁免结束时自动被拒绝;确认不通过的,由省教育考试院直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三。考生注意事项
(1)持有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信息是办理课程免试的前提。考生必须先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然后申请课程免试。凡使用学历证书申请课程豁免者,必须完成资格预审后方可申请。
(2)非学历证书身份信息与本人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在申请材料一栏上传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户口簿个人页或其他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变更的有效材料),请确保申请材料准确完整,否则将影响免试选课申请的确认结果。
(3)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证书每个办理周期只能申请一次,不能重复申请。考生在提交申请前,必须确保选择需要一次性免试的课程。
(4)考生网上提交的照片必须真实有效,图像清晰。如因图片质量问题导致免试确认未通过,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必须对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获取免试成绩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考生提交免试申请后,对于数据上传不完整或信息输入不正确的申请,在考点和省级教育考试院网上确认后,将退回申请进行修改,同时发送短信提醒考生需要在三天内修改申请信息。考生可进入“考生服务平台”,点击学习成绩认证管理模块,查看申请免试相关信息,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链接,对逾期课程申请免试。
(6)每门申请免试的课程都会有详细的确认结果。请仔细检查。课程免试的详细成绩以“考生服务平台”公布为准。
(7)请考生选择网络环境良好的网上地点办理自考课程免试业务,合理安排时间。相关业务逾期不再办理,重新申请下一个办理周期。如有疑问,请与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公室联系。电话号码是027-68880338,027-68880241。
四。其他事项
(一)2022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试行规定》([89]考卫字01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与转换的意见》(教改〔2016〕3号)、《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实施办法》。详情如下:
1.我省自学考试课程按照同等学力、相同或相近课程、同等学分的原则免考,符合要求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予以确认。
(一)取得不低于我省自考报名者学历的,可免考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级选修课和自考相关课程。
(2)报考我省自学考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生和辍学学生,免试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具有大学预科学历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可报考我省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试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报考我省自考本科层次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同、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称与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考的相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考毕业生按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相同或水平相同的原则选择。
2.通过CET、PETS、NCRE证书的考生,免试自考相关课程。
(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425分以上)的考生,可根据所报考的专业水平,免修英语(一)和英语(二)课程。
(2)自学考试考生通过国家英语能力考试(PETS)二级以上笔试(60分以上)的,可根据所报考专业等级(1)免于参加英语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生通过PETS-3(60分以上)笔试的,还可以根据所报考的专业水平,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3)取得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的自考考生,可根据其专业水平免考自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其报考的专业水平,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习)》、《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计算机应用(实习)》等课程。
3.2018年我省课改专业免试课程成绩不超过专业核心课程最低学分要求(即免试课程学分比例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最低总学分的50%);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本标准》,调整和新开设考试的专业不得超过拟毕业专业总学分的50%。通过各种方式办理的免试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最低要求总学分50%的,考生应在申请毕业前补足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的差额学分。
(二)根据国家关于自学考试免试课程的有关规定,由省内各市(地、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考官学校对考生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原学历证明出具的学校档案盖章的成绩单)和申请的免试课程进行审核。
(三)确认单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维护网上确认时间,确保网上确认的顺利开展。
湖北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1日
综合:湖北出版和湖北教育考试院
来源:湖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