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教育部举行“教育十年”暨“1+1”系列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以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成效。
29个省份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全国统一命题省份达到27个。
截至目前,教育部已陆续出台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加强和改进综合素质评价、规范高考加分、实施强基计划、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艺术、体育考试招生改革等一系列四柱八柱的配套政策。指导29个省(区、市)分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前三批14个省份(第一批是上海和浙江;第二批是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第三批新高考顺利落地。7个省份(吉林、、安徽、江西、广西、贵州、甘肃)第四批新高考将于2024年举行,8个省份(山西、内蒙古、河南、四川、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第五批新高考将于2025年举行。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形成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招生的考试招生模式,完善了促进人才选拔公平科学、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健全了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同时,通过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的教育功能不断强化。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进一步强化了高考的教育功能和正面导向作用。加强教考衔接,提高命题质量,夯实基础,重点考查学生独立思考、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关键能力。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的省份达到27个。
高考改革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
目前,高考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下一步,我们一方面将坚定改革方向,坚持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系统总结改革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跟进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改革措施,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另一方面,加强改革协调,进一步推进配套改革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有关省份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强高中办学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提升考试机构专业能力,为改革提供有力条件。
此外,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公平保障机制。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完善考试招生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维护招考公平公正。注重科学选人,进一步探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方法。认真总结强化基础计划的经验做法,遵循特长生选拔规律,研究完善相关考试招生办法,进一步畅通拔尖创新人才发展通道。
29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部建成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电子平台。
针对高考综合改革对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各地普遍制定出台了选课走班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有序实施的原则,指导普通高中制定选课走班指南、开发排课信息管理系统,基本形成了规范有序、科学有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加强对学生发展的指导。各地普通高中普遍建立了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了专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学科渗透、开设指导课、举办专题讲座、开展职业体验等方式积极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在学科和考试、申请专业、未来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自主选择能力。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将德、智、体、美教育要求全面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目前,已有29个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建设了省级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电子平台,有力保障了评价实施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规范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将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在学期末统一安排。高一学生原则上不超过4门科目,选考时间一般安排在统一高考后,防止出现考试次数过多、时间安排不合理、增加学生负担等问题。
取消5类全国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加分项目。
2015年、2019年,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准确”的原则,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突出事迹等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指导各地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目前已取消5类全国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加分项目。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少数民族积分更加精准。通过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实现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的目标。
党的十以来,我们按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全面从严治考,全面从严招生。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高等学校违规招生处理暂行办法》,提出并实施“30条不准”、“八项基本要求”等一系列招生禁令。继续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建立部委、省、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配合公安部等部门严厉打击与考试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推进高校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今年秋季学期,新课程新教材将全面实施。
2022年秋季学期,全国各省(区、市)已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29个进入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实现了新课程新教材新高考“三新同步”。
2018年以来,教育部面向全国举办了18期国家级新课程新教材示范培训班,采取线下和线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累计培训校长和教师47万人次。同时,部署各地组织开展教师全员培训,不断提升校长课程实施领导力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建立33个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区和99所示范学校,每个示范区学校面向全国开展150次以上网上公共教研活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财政累计投入711.86亿元,加强普通高中基础条件建设。
党的十以来,普通高中基础条件不断加强。国家不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工程。财政累计投入711.86亿元,带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学校建设投入,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十年来,普通高中校舍资源迅速增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中校舍建筑面积达到6.4亿平方米,比2012年增加2.2亿平方米,增长52.38%。大班额占比大幅下降,全国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占比从2012年的47.8%下降到2021年的4.81%,下降了43个百分点。生均公用经费分配制度全面建立。2019年,国家首次制定了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1000元的分配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均达到1000元以上的要求,有效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教师补充力度持续加大,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总数大幅增加,从159.5万人增加到202.83万人,增长27.17%。生师比从2012年的15.47∶1优化到目前的12.84∶1,有效缓解了高考综合改革面临的师资短缺问题。
下一步,教育部将围绕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这一重点任务,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方式改革,大力实施县级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深化办学质量评价改革,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提高我国普通高中教育整体质量,为到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超过95万名学生通过“特别计划”进入重点大学
党的十以来,通过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区域城乡招生机会更加公平。继续实施对口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合作计划,从国家招生计划增量中安排部分名额到中西部地区和主要省份招生。继续实施重点大学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从2012年的1万人增加到2022年的13.1万人,总招生人数超过95万人,形成了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大学的长效机制。第三方评估显示,专项计划得到了多方认可,高校满意度80%,学生满意度90%,地方满意度100%。
大力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适应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
党的十以来,教育部大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形成了适合技术技能型人才选拔的考试评价模式。推动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离,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一般每年春季各地都会安排举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学生也可以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随着各地的大力推广,分类考试已经成为学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要渠道。我国每年有300多万考生通过分类考试,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60%以上。
“强基计划”三年招生18000余人,为基础学科储备拔尖创新人才。
2020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了“强基计划”。“强基计划”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目前,39所“双一流”高校重点招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哲学、历史、古文字学专业。推进“破五才”教育评价改革,积极探索招生过程中对学生的多维评价。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小班化、导师制,探索本科与研究生衔接的培养模式。三年来,“强基计划”已经招收了18000多名新生。相关高校普遍反映,通过“强基计划”选拔了一批对基础学科研究有抱负、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
为国家选拔人才,高考体现了三个主要变化。
十年来,高考改革体现了三个转变,一是从考试评价工具到综合教育载体的转变,二是从“解题”到“解题”的转变,三是从“按大纲定考”到“考教结合”的转变。
高考不断强化考试的教育功能,紧扣时代脉搏,培养时代新人。突出五育,引导全面发展。在高考中探索“价值导向、素养导向、能力导向、知识导向”的综合考试模式,不断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和开放性。考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思维品质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完善人才选拔的标准和方法,为高校招生改革和人才培养服务。注重学用结合,创设真实情境,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灵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建构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
高考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与高中教育教学同向共振,逐步形成“招-考-教-学”良性互动、有机结合的一体化教育格局,引导教学回归课程本位和课堂主渠道。
(综合:教育部官网、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河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