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现将2017年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持有人登录南京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参与学习。完成学习学时并考核合格后,由市财政局统一在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分登记。学员可在修完学分7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选择面授培训的持证人员应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到财政部门备案的继续教育机构参加培训。学习满学时并考核合格后,市财政局根据面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提供的电子信息,将学分统一注册到“江苏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持有人可在通过继续教育7个工作日后,登录“南京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网站“会计诚信档案查询”栏目,查询继续教育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