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相关通知,明确自2023年起,我省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新的全国高考I选。2023年选考科目仍由我省自主提出。
通知的大致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方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和我省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统一部署,2020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一年级全面实施新课程新教材,高三学生将于2023年1月参加首次高考。
一是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方法改革。各地学校要不断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的研究,积极探索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教学策略和方法,合理安排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要按照课程标准实现“尽可能多的教”,努力让学生“学够”。各级教研部门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解读,引导一线教师深入理解课程标准,科学培养核心素养。
第二,落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要求。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起,我省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结合我省基础教育实际,选择新高考I卷。
第三,科学实施高考学科命题。2023年高考选考科目仍由我省自主提出。根据国家要求,我省高考选考科目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修,命题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考核等级按各科课程标准要求执行。我省将不再制定高考选考科目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高考命题将突出以德育人的导向,注重联系社会生活实际,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课程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整体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决破除“五唯”评价倾向。强化品德第一、能力第一、全面发展,强化面向所有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严禁以升学率给学校升学指标或单纯考核奖励学校和教师。
五、加强组织领导、培训和宣传。
据了解,新高考第一卷适用地区包括山东、河北、湖北、湖南、江苏、广东、福建(语数外)。
转自浙江省教育厅
来源: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