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为保障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顺利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本〔2022〕2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等学科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17年版和2020年修订)》,
首先,学校和假期安排
雪端
等级
学期
上学时间
休假时间
幼儿园
小阶级,中产阶级,
大班
第一学期
2022年8月29日
(星期一,农历八月初三)
2023年1月7日
(农历十二月十六,星期六)
第二学期
2023年2月20日
(星期一,农历二月初一)
2023年7月15日
(星期六,农历五月二十八日)
责任
教育
一至六年级
第一学期
2022年8月29日
(星期一,农历八月初三)
2023年1月7日
(农历十二月十六,星期六)
第二学期
2023年2月13日
(星期一,农历正月二十三)
2023年7月15日
(星期六,农历五月二十八日)
7-8年级
第一学期
2022年8月22日
(星期一,农历七月二十五日)
2023年1月7日
(农历十二月十六,星期六)
第二学期
2023年2月13日
(星期一,农历正月二十三)
2023年7月15日
(星期六,农历五月二十八日)
九年级
第一学期
2022年8月15日
(星期一,农历七月十八日)
2023年1月14日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六)
第二学期
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农历正月十八)
中考后
普通的
高中
高一高二
第一学期
2022年8月22日
(星期一,农历七月二十五日)
2023年1月14日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六)
第二学期
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农历正月十八)
2023年7月15日
(星期六,农历五月二十八日)
高三
第一学期
2022年8月8日
(星期一,农历七月十一日)
2023年1月14日
(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六)
第二学期
2023年2月8日
(星期三,农历正月十八)
高考结束了
二、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校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本通知中的校历安排,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如遇特殊情况,应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规范教学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规范办学的有关要求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教学进度。小学一年级应严格实行“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双减”政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做好课后服务水平提高与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有效衔接。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不得占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
(3)科学安排作息。小学早上八点二十分开始上课,中学八点开始上课。小学生每天要睡10个小时,初中生要睡9个小时,高中生要睡8个小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要提前开门,妥善安排。合理安排课间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保证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学生达到规定的睡眠时间要求。
(4)严查违规行为。市(州)、县(市、区)要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加强对中小学校校历、课程计划、课表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提前开学、违规补课、要求学生提前到校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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