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相关安排,自2017年起,研究生学习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条件,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学校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期间或者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从事非全日制学习的同时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和学习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表明学习方法的毕业证书;其学术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类考生。
二。培养模式改革解读
1.我校研究生的基础学习年限为2-3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的基础学习年限。基础学习年限由2年调整为3年,实行过渡阶段:硕士学历优秀者可提前两年申请毕业,学历好者可提前2.5年申请毕业。具体标准由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自2022年硕士研究生开始,我校部分学院部分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统考免试)纳入硕士、博士培养体系,在硕士招生前5年左右的博士阶段开展师生互选,之后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具有专业学位(含统考免试)的研究生,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且在硕士学习阶段综合表现优异的,在进入硕士学校学习1.5年时,也可纳入硕士、博士培养体系。
3.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周期为5年,普通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周期为4年。优秀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详见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手册。
入学条件戳:202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_海南中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