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大学硕士
学校招生手册
厦大是由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建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由华侨创办的大学。在建校一百周年之际,、国家、军委向学校发来贺信。贺信指出,厦门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大学。一百年来,学校秉承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的遗志,形成了“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秀校风,创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做出了积极贡献。
1.招生规模
我校预计2023年招收研究生6100人。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计划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生源质量、统招上线人数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各院系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册类别
(1)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是根据国家的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研究生由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教育制度和受教育年限
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学习期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学习期限是指具有学籍学生的学习期限。
四种报名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5.应用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
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直博)。
(二)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条件
1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等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证书满两年(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下同)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向申请复试的部门提交:
a、已完成六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合格(须提供教学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b、提供CET、GMAT、托福、雅思、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然后可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不含同等学力工商管理[125100]、项目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
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名参加法学(非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满足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满足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法学毕业生、取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三)报考我校工程管理[代码125601]、项目管理[代码125602]、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满足1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达到我校相关学历要求,达到相当于学士学位并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同时,MBA研究生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MBA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满足1中第(1)、(2)、(3)项的要求。
②与报名专业对应的五年制西医临床医学或五年制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并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不得报考。同等学力的人可以报考医学硕士,但不能报考专业科学硕士。
注:报考我校医学院的限制性条件以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符合1中的要求。
3.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实行“自愿招生、统一考试、单独阅卷、择优录取”。除新疆公共管理硕士专项外,汉族在职考生招生比例不超过10%。本专项只招收全日制学习型考生,不允许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学习型专业。
为防止考生争相报考个别热门专业,确保招生专业之间的平衡与合理,我校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中,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300)不超过5名。请相关考生尽早规划,合理申请。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3年我校将在新疆招收40名左右符合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要求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准确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相关考生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基本条件外,还应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见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和新疆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是退出现役并符合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毕业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高职院校)招收的毕业(往届)毕业生、学生和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招生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专业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上的通知。
六注册
(1)免除学生注册
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含硕士生、博士生直博)。
(二)考生统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其他考生(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
特别提醒:请关注报名点公告。
1.在线注册要求
报考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站: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在线预报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注:报考非全日制硕士(学习方式)的考生必须选择“定向就业”作为其“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如未按我校要求填写表格,将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和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网上填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燕昭王”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和计划结余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多个调剂志愿平行投档。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考试期间需要考试机构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残疾考生,应在报名阶段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提前做好安排。
2.在线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发。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为准。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无法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接受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准确填写受到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请所有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5.我校预计于2022年10月公布2023年各系拟录取学生名单。届时,考生可登录厦大招生办(http://zs.xmu.edu.cn)网站查询各专业免试人数及统考剩余可录取名额。
6.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官网,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资格考试
10月至11月,我校将在招生办网站硕士模块(网址:https://zs.xmu.edu.cn/sss.htm)发布并持续更新资格审查情况。考试成绩一般分为几种类型(包括学历(学籍)验证、青年骨干计划、退役士兵计划、研究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报考类别是否定向)。请考生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相应补充材料发送至厦门大学硕士招生指定邮箱。对于不同类型的考生,请根据不同类型的具体要求(详见下文)发送邮件,避免信息遗漏。凡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提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信息在线验证。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学历(学籍)校验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指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PDF格式)及其他所需材料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邮件及附件请以“学历认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经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厅审核盖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报名表》(PDF格式)电子版。邮件及附件请以“少数民族人才计划报名表+考生姓名”命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PDF格式)电子版,电子邮件名称命名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姓名”。
4.在校学生(应届本科生除外)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电子版(PDF格式)。邮件及附件请以“同意报考在校研究生考试证明+考生姓名”命名。
5.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6.在复试阶段,我校将严格审核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
7.我校不接受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人事档案。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外,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定向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将以下个人材料转到我校:
(1)新生要把档案转到我校。
(2)入学前人事档案存放在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应根据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a .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移表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 .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3)入学前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将档案转到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中任意一种即可):a .档案存放地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简易档案保管证明;b .办理档案登记的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档案登记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期离职证明;c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或就业创业证明。
请上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转到我校。我校相关院系将认真核查,如发现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此类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八门考试
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考研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初始测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25日(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4: 00-17: 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将于12月26日举行。
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点说明。
具体专业和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或此链接获取https://zs . xmu . edu . cn/SSS/zyml . htm)。
(2)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复试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试的方式,综合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英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以报考时的学历代码为准)须至少加试两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本科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附加测试科目不得与初始测试科目相同。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今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人员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原则上我校将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检。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及各专业复试名单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招生办及各部门届时的网上通知。
九次录取
我校将在招生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福建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式、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考生名单。录取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具体录取原则以厦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考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被纳入定向就业范畴的研究生,录取前应分别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其工作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考生因此无法复试或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拟录取结果一般在5月中下旬可以在我校招生办网站上查到。正式录取通知书会在7月份寄出。
x身体检查
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上的通知。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NDRC价格〔2013〕88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3〕479号),现确定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费标准和第一学年缴费标准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二项奖励和赠款
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助”、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奖学金的种类有:
1.学术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全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学术奖学金
(一次性年度付款)
掌握
1.1
直接博士生(前三年)
1.3
直接博士生(最后两年)
0
2.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费。分别适用于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大学籍、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下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西部计划下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
国家补助金
(在12个月内分发)
校长补助金
(在12个月内分发)
掌握
0.6
0.12
直接博士生
(前三年)
1.5
1.8
直接博士生
(过去两年)
0
3.3
3.国家奖学金和大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每次奖励金额从3000元/人到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三助一辅。学校有很多研究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兼职辅导员的职位,研究生申请相关职位可以获得助学金。
注:奖学金、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只有在学生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发放。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将其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和费用
1.我校为正常学年内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学生申请并支付自己的住宿费。
被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就业全日制研究生的学校(支援西部地区高校的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除外)不安排住宿。
2.被国际汉语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能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发展研究院、陈嘉庚创新实验室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化学化工学院的研究生根据研究平台分别住在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所)的研究生住在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在相应校区居住。教学实验设施、教师、全校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在各校区共享。
3.研究生新生住宿2-6人/间,住宿费每学年800-1600元/人(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都配有卫生间,互联网,空开关,热水器,保险柜。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将在入学后另行通知。
4.直接生的住宿及费用请参考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十四监督、资质审查和违规处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果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号码是0592-2186219。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业务素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者,由我校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凡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的,一经查实,由我校予以撤销。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五、其他说明
1.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网页上查询。我们学校会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入学考试信息。
2.我们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初试及厦大联考相关事宜请咨询考试中心。关于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以咨询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电子邮件:zs@xmu.edu.cn
网站:https://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
网站:https://kszx.xmu.edu.cn
各部门秘书电话请参考招生办网站。
十六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来源:厦门大学招生办
编辑:张火火、曾欢欢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