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要强化自我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责任,自觉履行考前日常健康监测的义务。考试前至少7天(3月4日前),须登录招考信息网(www.zhaokao.net)下载2023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检查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1),按规定如实记录体温,签署安全检查承诺书,并在每次考试入场时交给工作人员。参加多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填写多份健康卡和承诺书。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内容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内容。
二是考生要坚持个人防护,考前不要去人员密集场所,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风险。倡导考生无病应考。
三、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配合现场处置:
1.如果考生在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建议参加考试;坚持参加的,通过独立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2.考生进入考点进行体温检测时,考试当天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不建议参加考试;坚持参加的,通过独立通道进入“应急处置考场”。
3.考试当天,如果考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在考场,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专业医护人员会立即将其带入健康观察室,由考点防疫工作组判断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如果能继续参加考试,他们将通过特殊的换乘通道进入“急诊考场”。
4.如果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呕吐,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专业医护人员会立即将其带入健康观察室,由考点防疫工作组判断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考点工作人员立即对呕吐物进行了处理和消毒。
四、考生必须遵守各考点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健康检查和报名,遇有紧急情况,必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考试当天,考生要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5.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完整的健康卡及承诺书方可进入考点和考场。如果身份证丢失,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证明进行补领。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的口罩参加考试。
七、考生必须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或厕所必须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八、考生必须如实报告发热史等信息,不得隐瞒病情。
九、考生还必须遵守考点所在地的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X.考试中的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招考信息网”(www.zhaokao.net)或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请考生遵守相关规定,营造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