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包头市市直机关各县
附属机构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介
一、公开招聘计划
详见《包头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根据自治区要求,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蒙汉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0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岗位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原内蒙古自治区应届毕业生,已迁入区内外高校的,也可报考;
2.户籍或档案保存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3.已取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并在规定期限内考核合格的基层“项目人员”。
如部分县及艰苦边远地区县对考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请考生注意。
(3)服务基层项目学生: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部分职位定向招录“蒙汉”人员。
1.“服务基层工程”是指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就业局组织,从贫困家庭和讲蒙语院校招聘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市社区和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社区管理与服务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蒙汉熟练”是指:能说、能写、能熟练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的人报考蒙汉熟练岗位,要求考生参加笔试时使用蒙古文试卷,用蒙古文作答;参加面试时必须用中文回答问题。
(4)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外国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七)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定向招聘的人员,必须是截止报名之日已到期并经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报名开始之日起,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定向岗位。
(8)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人员,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23日。比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应在1983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获取招聘岗位表等其他条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
2.不得应聘,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部分职位要求应聘者有基层工作经验,请关注。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其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及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军队退役士兵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大专、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中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的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59号)等文件。
4.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加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公务员和参加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招聘人员);
(3)被辞退或开除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参加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十个步骤: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1)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 .包头. gov.cn)首页包头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准考证。
2.注册时间:
(一)“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1月2日9时至1月4日17时;
(二)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9时至1月13日17时;
为了避免网络堵塞,请尽早注册。
3.报名时,报考者必须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受理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职位表,仔细甄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成功、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记住它。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如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自行承担责任(报名时留下的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无法接通或留下的号码有误,影响本人招聘)。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反复核对填写的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提交后姓名、身份证号不作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其他信息不作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其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果所学专业没有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以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的必修课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主干课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所学专业课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和研究生院专业设置依据。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评审专家组决定。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主动与招录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考生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报名(第二学位专业不允许报名)。未如实填报专业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
4.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根据计算机后台分配的权限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1日内提出复审意见(信息有修改的,自修改之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报考人员需要查询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备注等信息时,请直接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详见招聘岗位表)。
5.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报考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如果他们通过了初审,就不能改到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通过网银支付。报名费每人20元,各科考试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项目人员”岗、“蒙汉”岗1月2日至1月5日12:00。缴费截止后,缴费人数未达到1:4比例的,转入普通岗位,重新报名(其他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的报名费退回原缴费银行账户,需重新报名)。普通岗位缴费时间为1月9日至1月14日12: 00。交费后,请考生下载报名表一式四份,用于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无报名表者不接受资格复审。
关于申请费的退还。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和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名费,2019年毕业生报名费减半。符合退费条件的,持报名表和考试费减免申请表各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牧区贫困家庭申请人持所在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持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低收入保障证明复印件,与申请人一同领取。缺席笔试的,费用不予退还,逾期不再受理。取消岗位报名者的报名费将打入通过网银报考该岗位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将通过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6.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7.同一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4才能开考。
8.未达到考试比例的职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人数。根据报名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适当降低高校急需专业人才或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科目。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任意专业或多个专业均可报考的部分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报考蒙汉定向岗位(专业技术和管理)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蒙文卷),满分为100分。除蒙汉定向岗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汉文卷。笔试时间限制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20年3月21日。地址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为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5分(请认真填写报名表,因个人填写民族信息错误未加分的,不予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最终成绩并列的人选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如有异议,由资格审查专家组做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证明材料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报名表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项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及考核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将重点关注考生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填写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校大学生或研究生情况、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合同期内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而导致面试名额空不足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召集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7.报考包头市公安系统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补一次。体能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面试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其中,报考蒙汉双语岗位的考生用汉语面试。满分是100分。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单位要求,部分特殊专业岗位可采取职业技能操作测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进入全市组织的面试。采用职业技能操作测试方式进行面试的,面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办公室批准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在1: 1及以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考生参加面试时该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的平均面试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同一考题、同一考官组只面试一名考生的,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通过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3.总分计算。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占总成绩55%、面试占总成绩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参加职业技能操作考试的考生,按照笔试占总成绩45%、职业技能操作考试占总成绩5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测试分数应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中最后一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笔试总成绩排序,且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以考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5)体检和评估
1.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民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手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体检结果上报市人社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仅一次。体检结束后,按等额确定进入考试范围的考生。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及其是否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权限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依次取消资格和递补,只限一次。
(六)宣传和就业
1.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人要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问题严重且已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并有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出具的《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通知书》,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时学校未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校出具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在《就业通知书》发布前已被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录取,并已在录取院校注册的,取消资格,依次递补,仅限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填补。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含在聘用合同中。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规定,不实行试用期的聘用人员直接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及试用期满)不合格取消聘用的,不填补空的空缺职位。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制度。在整个招聘期间,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并邀请NPC代表和CPPCC委员参与监督。招聘单位组织的专业测试应接受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本次招聘录用工作中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及报考者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各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出现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代考、作弊等行为,确保招聘录用工作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必须签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予以辞退。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人
(一)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的岗位,放弃除笔试、资格复审以外其他环节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2)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办理聘用手续后,因考生放弃或取消聘用而出现职位空空缺的,不予递补,放弃或取消聘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上网卡等。以考试命题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考试无关的事业单位和专门培训机构。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五)公开招聘期间,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相关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申请人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由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电话咨询和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包头市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岗位
0472-5619267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系统岗位
0472-6199985
网上注册技术咨询电话:
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
0472-5221931
监督举报电话号码:
包头市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岗位
0472-12380
政府系统岗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0472-616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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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直事业单位和旗县区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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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鲍晓婷
校对:马俊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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