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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 2023年省考条件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条例》、《公务员调任条例》和《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于2023年开展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条例》、《公务员调任条例》和《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决定于2023年开展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位置

公开选拔职位包括副主任科员职位和一级研究员及以下职位。公开选拔职位分为两类,一类为合格公务员,另一类为合格选调生。

公开的转岗岗位包括一级至四级研究员岗位。

注册的范围和条件

(1)公开选拔

1.注册范围:

(一)省级及以下机关已登记上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在职。

有地方机关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和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2.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包括在内)。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及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机关并在直属机关(地、州、盟)工作过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市(县)机关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未基本称职。

除报考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选拔职位外,其他职位的报考人员均应达到在相应机关的最低工作年限。没有规定的,应当在相应机关工作2年以上。

(5)具备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报考副主任职位,须为县级副职领导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工作经历的乡镇正职领导;申请一级研究员及以下职位,必须是同级。

公开遴选职位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一、二级研究员职位的人员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副主任科员或三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其中报考选调生职位且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或三四级主任科员的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现为一、二级科员的人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现职务等级以报名前岗位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二)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训诫、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不满5年(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通过降低准入门槛等优惠政策录用的,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公开选拔到本市(地、州、直辖市)上级机关或者非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也不得公开选拔到本省其他市(地、州、直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含艰苦边远地区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晋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以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为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打开曲调选择

1.注册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

2.除《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以下工作经验和资格:

目前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的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应岗位级别的人员;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企业部(厅)或直属单位的负责同志和相当岗位的人员;现任市(地、州、盟)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相当职务级别的人员;在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州、盟)所属企业相应岗位等级的现职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并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在五六个管理岗位,其中报考一两个调研员岗位的必须在五个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当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职务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职务。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一、二类研究员职位的人员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报考三、四级研究员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达到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公开选拔职位和职级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现职位以报名前职位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受到训诫、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七)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晋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任职后不得报考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调任职位,也不得报考以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为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注册程序

(1)职位查询

各部门公开选调职位及职位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表》和《2023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2023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3,以下简称《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相关事宜,可根据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号码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2)注册

采取报名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

注册步骤如下:

1.申请人登录所选课题的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的依据。请记住它们。

2.申请人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可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3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或《2023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以下简称《推荐报名表》),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报名推荐表的相关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完成,并且必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考人员将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申请人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必须以jpg格式处理,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职位必须提交。转岗或撤销岗位后申请新岗位的,需要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后重新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选拔的职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原则上在其工作地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公务员选调职位或转任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拔或调动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公开选拔不收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收到报名者上传的报名推荐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选调职位或转任职位,报考人员只进行网上填表,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名推荐表并提交职位的,各部门均不合格。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按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和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在各环节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晋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打印准考证

2022年11月29日8:00至12月3日9: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专题网站进行选择调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检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和50%,总分100分。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或转岗计划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5: 1。面试人员与选调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为5: 1。

(一)笔试

1.主题和内容。笔试由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副主任科员及一至四级调研员公开选调岗位和公开选调岗位,考案例分析及对策试卷(A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考案例分析(B类),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12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结果查询。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国家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登录选调专题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月登录选调专题网站查询合格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内选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将进行调整。转岗及相关事宜将通过遴选专题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各部门网站,选择专题网站查看各部门面试公告。

2.资格审查。面试前,各部门会对面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人员依次递补参加面试。

3.面试表格。各部门负责面试,突出岗位要求和岗位特点。满分是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开展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详见职位表。考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将在所选专题的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果,应聘者可登录网站查询。

体检和调查

面试结束后,各科室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或转计划人数之比低于3: 1的职位,只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同一面试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或用人部门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部门按照岗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实施。

考察对象与选调或调入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 1。2人以上的选调职位,差额考察比例可适当降低,但一般不低于1.5: 1。

各部门派出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业务素质和选调或转岗的适宜性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进行深入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业绩和公众认可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关不合格者。调查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调查对象的实际情况。

公示、备案及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察和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适岗原则,集体讨论确定人选,并在本部门网站、选调专题网站和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用手续;反映问题严重并核实证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属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主动放弃选调资格的申请人,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其后放弃资格者记入诚信档案。

各部门可对公开选拔人选设定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设置会在面试公告中说明。试用期内,拟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和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应当返回原单位,并将有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公开选拔拟录用人员未设置试用期的,报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用手续。

公开选拔涉及领导职务晋升和公开选拔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公开选拔的,可参照其原职务职级,参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岗位;报考副主任科员及以上、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位的人员,为公开选拔或公开选调,按报考职位任职。

政策咨询电话:

(010)84201264、84202264

(时间:2022年11月8日-11月17日,每天8: 30-17: 30)

技术咨询电话:

(010)84207103、84207104

(时间:2022年11月8日-11月17日,每天8: 30-17: 30)

考试咨询电话:

(010)87901806

(时间:2022年11月21日-12月3日,工作日8: 30-17: 00)

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电话:

(010)87901906

(时间:2022年11月29日-12月3日,每天8: 00-18: 00)

2023年度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指南

1.如何界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

答: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界定。比如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从报名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一般从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开始计算。

基层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2.有哪些不能算基层工作经历?

答:基层工作经历要严格筛选,准确认定。比如实际没有在基层工作过的,比如在基层工作期间被借调到上级机关,就不能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

3.在同级机关工作时间怎么算?

答:在同级机关工作的时间以正式工作时间(含试用期)计算,在同级机关借调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4.同一级别不同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吗?

答:是的。比如,考生在两个县级机关工作过,其在县级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5.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可以参加考试吗?

答: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党员可以报考需要党员政治观的职位吗?

答:是的。

7.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资格)截止时间是什么?

答:职位所需的全部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期、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是2022年11月。

8.公开选调资格审查由谁负责?

答: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报名期间,遴选选调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选调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考生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选调机关将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将其确定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者备案人选。

9.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过程中,被地方机关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怎么办?

答: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期间,被地方机关选调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停止参加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或备案人选。

10.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有考试辅导书吗?有培训课程吗?

答:这次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没有出版或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没有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相关的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都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被误导和干扰,谨防上当受骗,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11.2023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指南适用范围?

答:《2023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指南》仅适用于2023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

扫描二维码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查看2023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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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23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

来源: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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