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3月16日电(蒋巧玲)从2017年秋季开始,仰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等8所福建民办本科高校将自行收费,不再由政府制定收费标准。今天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召开民办本科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消息。
据了解,福建省目前共有民办本科院校15所,其中民办高校8所,民办独立学院7所。为推进简政放权,实施民办本科院校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从今年秋季开始,仰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华夏学院、阳光学院、福州外贸学院、福州理工学院8所民办本科院校不再实行政府定价,而是自主收费。
自主收费包括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含中外合作、闽台合作办学,不含高等职业教育学费)。2017年秋季新招收的学生按新规定执行,之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学费执行。
同时,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集美大学成毅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等7所民办独立学院仍执行政府定价管理。通过教育部移交验收后,将一并实施民办本科院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政策。
根据改革要求,自主定价的民办本科高校需根据办学成本和市场需求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按现行管理权限抄送相应的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然后向社会公示后实施。除按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外,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缴相关费用的,不得加收任何费用,不得强行代收代收费。在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时,必须坚持学生自愿、非营利的原则。
此外,学校每年还应提取不低于学费收入的6%用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奖学金、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据了解,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推进民办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目前,江西、山东、湖北、上海、广东、北京等15个省份的民办本科院校学历教育收费已全部实行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