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4日从省公务员局获悉,202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单位计划招录公务员7746人(邯山区26个县395个专项招录计划)。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 00至11月15日17: 00。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11日9: 00至11月17日17: 00。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18日。
考生可于2022年11月4日起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www.csjgwy.com)、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网(gwy.zjks.gov.cn)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有以下特点:
1.突出政治素质。公务员录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在新时代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应聘者政治素质的评价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是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基本条件。落实《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钟祖发〔2021〕11号),加大政治素质考察力度,深入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觉悟、政治实绩,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实现“两个保障”的政治要求。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拒绝。
2.全力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动组织资源向基层和山区26个县倾斜,充分充实县乡工作力量。2023年,县以下机关共安排招录计划6684人,占全省招录计划的86.3%;山区26个县共安排招生计划1970人,比上年增加269人,增长15.8%。开展山区26个县业务人员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加大优秀村(社区)干部和其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力度,共安排计划234人,解决偏远地区基层机关招录留人难问题。
3.树立支持就业的明确导向。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积极支持空单位及时补充人员,2023年,我省计划招聘人员1535人,比上年增长24.7%。2023年继续面向应届毕业生设置招聘岗位,全省共安排计划4179名招聘高校毕业生。明确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职位。
4.深化分类分级考试。继续开展公务员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分类考试和省市县乡公务员分级考试。根据“全面整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进程,跟进调整“行政执法”招录岗位,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应急管理、卫生等综合行政执法和一线执法岗位纳入行政执法。2023年,全省共启动综合治理计划3991项、行政执法计划3686项、专业技术计划69项。
5.首次开展了山区26个县的特招。为解决山区26县吸引力不足,无法与发达地区同台竞技的问题,四级面试结束后,山区26县将组织四级笔试合格人员专场招聘,初步计划395人。根据四级笔试成绩对考生进行排名,并按规定比例组织面试、体检和考察。特别招聘公告、职位等。将在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
6.加大打击考试作弊的力度。认真落实《公务员录用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发发〔2021〕12号),会同公安、经信等部门加大对考试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规者,严格按照规定给予取消资格、取消考试成绩、限制报考公务员、终止录用程序、取消聘用等处理。全面开展雷同试卷认定工作,严厉打击组织作弊、替考等严重行为,对具有刑法修正案(九)所列情形并构成犯罪的报考人员,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