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023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3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公告,
一共招了109人!
张店区2023年卫生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张店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报考,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确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电话见《张店区2023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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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工作采取统一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地址: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zibo.gov.cn/)和淄博市卫生健康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zbwsrc.cn/)的“通知与公告”栏目。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6日16:00。
初审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3月18日16:00。
考试和资格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和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如下:
口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1日-4月2日。报名成功并缴费后(经免笔试考试费人员审核同意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29日至4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在淄博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官网、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敬请考生关注)。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具体时间参加相应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学科相关专业知识,根据岗位要求分为六个科目,具体为:A-临床医学、B-中医、C-口腔医学、D-麻醉学、E-医学影像学、M-护理学。
为保证新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张店区卫生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以调减为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最后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对上述比例不满意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宣传和就业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并公示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员工。区卫生健康局将员工的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办理所有手续。反映影响聘用问题并经核实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的电话号码:
张店区人民医院:0533-2126300
张店区中医医院:0533-2176092
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口腔医院):0533-2833018
技术咨询电话:
淄博市卫生事业发展中心:0533-2757979
监督电话号码:
张店区纪委监察委员会驻区卫生局纪检监察组
0533-28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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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店区高水平卫生系统,
关于长期招聘紧缺急需卫生人才的公告
根据空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现将2023年长期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医学影像、麻醉学、精神病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在一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毕业生。
招聘计划及相关说明
招聘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5月31日,招聘持续。招聘要求、具体要求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人才长期招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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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聘用协议、考察、体检、公示等。
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本公告所招聘的岗位为长期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职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每次公布拟考职位时暂停报名。每次考试结束后,将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自愿公开内容/人员信息/事业单位招聘)公布未满职位,继续接受报名。未填补的职位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员信息/事业单位招聘)发布。【/br/】为保证新招人员的基本素质,最低合格分数线定为70分。【/br/】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1:1的比例当场签订聘用协议,经考察、体检、公示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出具《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应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新录用人员在同一单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以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正式手续为准),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的,继续聘用;如果他们失败了,雇佣合同将被终止。新录用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职业资格,否则予以辞退。
政策咨询电话:
张店区人民医院:0533-2126300
张店区中医院:0533-2176092
张店区第二人民医院(淄博市口腔医院):0533-2833018
张店。
监督电话:
张店区纪委驻区卫生局纪检监察组:0533-2850515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533-314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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