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检察机关书记员。
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及工作需要,信阳市检察机关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序列号
征聘股
雇用
一个
信阳市人民检察院
七
2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
12
三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检察院
四
四
罗山县人民检察院
五
五
潢川县人民检察院
七
六
固始县人民检察院
一个
七
淮滨县人民检察院
七
八
光山县人民检察院
三
九
商城县人民检察院
五
10
新县人民检察院
三
二、工作职责
此次招聘的聘任制书记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办案过程中的各种记录;案件的移交和登记以及法律文件的制作、印刷和交付;案件材料的输入、存储和整理以及案卷的装订和归档;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就业方式
本次招聘的聘用文员已按规定与用人单位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被派遣从事文员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检察工作纪律、制度;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体要求
1.年龄在18岁以上30岁以下(1992年7月至2004年7月期间出生),不分性别;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进行中文输入和编辑。
(3)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被人民检察院、法院开除的;
3 .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动词 (verb的缩写)招聘步骤
招聘按照报名、考试(含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信息必须与考试录用时一致。
(1)报名网站: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inyang.gov.cn)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9时至8月14日17时。
(三)报考人员可于2022年8月12日9: 00至8月15日19: 00登录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考试费60元(缴费视为成功,费用不予退还)。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9时至8月15日19时。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8日9时至2022年8月20日8时。
2.注册上传信息。报名时,必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注册上传信息如下:
(1)个人信息登记表;
(2)个人近期免冠1寸标准证件照(要求:蓝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毕业证;
(5)Xuexin.com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记录表;
(6)报名日期内的“健康码”和“旅行码”电子图片(只有持绿色码“健康码”和“防疫旅行卡”的考生才能报名)。
(2)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和30%。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职责应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技能测试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参加技能测试人数1:6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数,比例分数相同者进入技能测试。因考生主动放弃或不参加技能测试造成的空空缺,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技能测试是电脑文字记录,通过观看和播放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和标准键盘,预装吴彼、智能ABC和搜狗拼音输入法。不得携带和使用其他键盘,不得自行安装输入法和词库。
技能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和技能测试分别在总成绩中的权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分数相同者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组织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进行,并发放面试通知确认书。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毕业证、Xuexin.com报考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职人员应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进入考试或办理辞职录用手续的证明。
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xinyang.gov.cn)、市检察院官网(http://www.xinyang.jcy.gov.cn)和信阳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时,因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结束后,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及时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检察院官网、信阳市检察院微信官方账号公布。
面试时间以面试确认通知为准。
(三)身体检查和检验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
面试结束后、拟聘用公告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宣传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检察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5)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中反映问题严重并经核实属实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劳务派遣公司将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公示期内取消聘用资格,因聘用后辞职导致岗位空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未被聘用且体检合格的人员,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上述要求进行考察和公示。
不及物动词待遇和保障
聘用书记员的报酬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法发〔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其他解释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考试不合格、弄虚作假,将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考生留下的个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要准确,通讯工具要保持畅通。考生应对其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负责。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信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自觉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主动出示《健康守则》和《防疫旅行卡》,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招聘期间,如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要暂停招聘工作,将另行发布公告。
(四)考生参加笔试、技能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如需咨询招聘政策和问题,可拨打0376-6616106(信阳市人民检察院)、0376-6668599(技术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5: 00-17: 30。
附件1:疫情防控说明(可打开门户网站原文链接下载附件)
2022年信阳检察机关书记员。
注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应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时宇办”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出行卡状态;
2.健康码为绿色码,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显示无异常的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现场体温测量正常(< 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健康码为绿色,但根据通信大数据出行卡到达或经过高危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应超过24小时),现场体温测量正常(< 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4.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应注意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信阳市检察院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后方可进入考场。因虚假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关键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检测和询问,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并终止聘用。如有违反法律,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试前,考生应按考点所在地的通知要求(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出示“两码一证”(健康码、旅行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试。如果发现体温超过37.3℃,需要当场复检两次。如果测得体温仍不正常,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专业评估,综合判断是否能正常参加考试;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实身份时按要求及时佩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判断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入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予累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地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8.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完后有序离开;
9.在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本通知未提及的其他疫情防控事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情况适时调整。请考生继续关注考点所辖城市的疫情防控政策。官网、人社部门、官网、市检察院、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公布通知,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附件2: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可打开门户网站原文链接下载附件)。
来源:信阳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