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是党的重要工作部门。它由哪些领导组成,是什么级别?
一、首先来了解政法委的机构情况
政法委,全称政法委,是代表党领导全国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是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开展宏观调研,提出工作思路,推进政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二是协调政法机关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反恐怖;监督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检查政法机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第四,协调政法机关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维护国家安全。
政法委实行民主集中制。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代表领导全国政法系统,委员根据各自职责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政法委重大决策,落实到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中。在政法委的领导下,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安全部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担负起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内外安全的重任。
二、政法委由哪些领导构成?
政法委由一名书记、几名副书记和委员组成。
书记一般由委员兼任,委员是副国家领导人,是中国领导层的核心成员之一。
副书记一般是公安部长。由于公安部部长传统上是国务委员、副国家领导人,虽然行政级别与政法委书记相同,但政法委书记代表党领导政法工作,政治地位和发展前景比公安部部长好。公安部长的下一次晋升一般是接任政法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本质上是公安部长的领导。
政法委一般有7名成员,包括: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行政级别为副国级,负责领导全国司法机关;
2.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行政级别为副国级,负责领导全国检察机关;
3.国家安全部长。行政级别为正部级,负责国家安全工作;
4.司法部长。行政级别为正部级,负责领导全国司法行政工作。
5.军委政法委书记。中将军衔也是委员,相当于地方部级。
6.武警部队司令。将军的军衔也是委员,相当于正部级的地方官员。
7.政法委秘书长。行政级别为正部级,负责主持政法委工作。
此外,政法委一般会有2至3名副部级的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保障政法委机关的日常工作,这构成了政法委的基本领导架构。
从上述岗位设置来看,政法委领导职数大致维持在10-12个,最高行政级别为副国级,包括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部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长,占比超过30%;中层以正部级为主,占比接近平均水平,少数为副部级,也是政法委领导体系中最低的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