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管理办法和专业目录(2015年)》。规定2016年起高职(专科)招生和统计按目录执行,现在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直至毕业。请查看下图了解主要变化,并在下载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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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新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答记者问。
问:新版《目录》与现行《目录》有哪些变化?
答:新目录与现行目录相比,在体系结构、专业划分、专业设置等方面有较大变化。
(1)目录结构的变化。现行目录的结构为“大类-大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新目录调整为“大类-大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方向举例-衔接中职专业举例-衔接本科专业举例”,增加了“专业方向举例”、“衔接中职专业举例”。结构对比见下图:
当前目录的结构:
新目录的结构:
(2)专业分工的变化。《目录》专业划分的调整是在现行《目录》的基础上,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大类、小类分类,兼顾中等职业学校、本科学科、专业大类分类。原则上专业类别对应行业,专业类别对应行业。新版《目录》大类数量保持19个不变,排序和划分有所调整。如原目录中的生物化学和医药、纺织食品大类调整为生物化学工业、轻工纺织和食品、医药、粮食大类。“资源开发与测绘”和“环境保护、气象与安全”合并为“资源、环境与安全”;“公安类”和“法律类”合并为“公安司法类”。
专业类别的数量从78个调整到99个。增加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行业类别增加。例如,2011年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设置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类别,因此在《目录》的“交通运输类”中增加了“邮政业”;二是适应国家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比如,对应食品、食品安全与健康服务业的发展,增加了食品储存与检验、食品药品管理和健康管理与促进。三是本科专业有所调整。2012年修订的本科专业目录中增加了物流管理与工程、电子商务等部分专业,目录中增加了“物流”和“电子商务”。
(3)专业设置的变化。专科总数由1170个减少到747个(其中保留263个,占总数的36%;更名167家,占总数的22%;合并为243家,占总数的32%;新增74家,占总数的10%;取消69个),还首次列出了764个专业方向。
保留的专业主要符合产业发展的实际和趋势,相应专业成熟稳定,专业范围广,就业导向明确,名称科学合理。如:种子生产与管理、数控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国际商务等专业。
更名专业主要是专业名称不够科学规范、不能充分体现专业内涵,或者需要根据相应的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进行调整的专业。如“设施农业技术”更名为“设施农业与装备”,“粉末冶金技术”更名为“金属精密成形技术”;将“印刷图形信息处理”更名为“数字图形信息技术”;将“纺织机电新技术”更名为“纺织机电技术”等等。
合并后的专业主要是专业内涵相近,核心课程基本相同,或者专业口径过窄的专业。比如将园艺技术、城市园艺、设施园艺工程、商品花卉结合成园艺技术;将“工程造价”、“国际工程造价”、“安装工程造价”合并为“工程造价”;将“手表设计”、“眼镜设计”、“灯具设计与技术”组合成“产品艺术设计”。
取消的专业主要是对应行业为淘汰类和限制类行业,且专业分布较少(连续三年不分布),招生规模过小,或专业不符合高职教育培养定位的专业。如:森林采运工程、中西医结合、杂技表演、教育管理、幼儿园管理、劳教管理等专业。
新增专业主要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延伸和交叉、新兴职业和技术进步需要的专业。如:移动应用开发、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物联网工程技术、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互联网金融等专业。为促进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增设了“民族文化”专业,增设了民族表演艺术、民族传统技艺专业。
问:新目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新目录有五个主要特点:
(一)更加适应现代工业发展的新要求。
新目录主要按照行业分类划分专业。第一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业,有51个职业。第二产业涉及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材料等类,295个专业。第三产业涉及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1大类,401个专业;三次产业相关专业比例为6.8∶39.4∶53.8,更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新目录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战略需求,按照“互联网+”行动和“中国制造2025”要求,对接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重点调整和新增产业价值链高端相关专业。
比如,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开设了现代农业技术、休闲农业、生态农业技术、农村经营、动物医学、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等专业,并列出了产业化农业、农业物联网技术、家庭农场经营、合作社经营等专业方向。
为适应先进制造业发展需要,围绕《中国制造20205》要求,将原“制造类”更名为“装备制造类”,增加了铁路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航空空装备、汽车制造等专业类别。设置工业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智能产品开发、工业网络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等专业,列有航空空产品3D打印、三网融合技术、智能家居开发、增材制造技术。
围绕推进“互联网+”行动,开设了移动互联网应用技术、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应用、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智能技术、网络新闻与通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等专业,并列出了大数据技术应用、网络数据分析应用、商业数据分析应用、车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方向。
为适应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需要,开设了健康管理与推广、电子商务、物流、民族文化与文化服务等专业门类,开设了互联网金融、移动商务、网络营销、品牌代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等专业。列出了跨境电子商务、家政高级管理、小微企业管理、中医营养与食疗、中医健康管理、体检管理、用药指导、时尚有氧运动、SPA管理等主要方向。
(二)更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高等职业教育不仅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养适应技术进步、生产方式变革和社会公共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任。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原则上专业大类对应行业,专业大类对应行业,专业对应专业岗位群或技术领域,突出职业精神和高等教育属性。
专业类别和专业划分主要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国家专业分类大典》,按照专业岗位群和技术业务领域的身份划分,兼顾学科分类。例如,在调整材料与能源大类时,应综合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相关行业划分和《本科专业目录》中的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设置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同时,调整或取消了投资管理、教育管理、工商管理等片面追求高端专业名称,但不符合高职人才培养层次定位的专业。
(3)强化促进学生就业的导向。
新目录在“专业名称”后列出“主要对应职业类别”。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定位,“主要对应职业类别”主要来源于《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的小类(按照从业人员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和技术性质的身份划分),291个职业类别共列出1635次,占《职业分类大典》全部434个小类的67%,基本涵盖了适合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的职业类别。该列举明确了专业与专业岗位(群)和技术领域的关系,对帮助学生和家长选择专业、明确和把握就业方向具有重要作用,也为社会用人单位选择高职院校毕业生提供了重要参考。
(4)更加注重技术技能人才的系统培养。
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统筹中高职专业设置,打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新目录设置了“衔接中职专业”和“衔接本科专业”项目。根据《中等职业学校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643个专业共列出306个衔接中职专业1279次,723个专业共列出3491次。
(5)进一步完善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五年修订一次,一年补充一次,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宽与窄相结合、重在宽”和“宽专业、窄方向”的原则,为促进专业稳定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高校可以自主设置非国有控股的高职专业方向,为高职院校根据办学需要合理、灵活调整专业设置提供了基本保障。同时,还对专业指导和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对不合格专业点实行减少招生、专业整改、撤销专业点等退出机制。
问:新办法有哪些变化和特点?
答:新《办法》旨在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重市场导向,突出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和调剂自。总的来说,新《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规定除医学、公安司法、教育学等特殊专业外,高等学校可以自主设置目录内的高职专业。,而且只需要记录在案。同时,专业方向完全由高校自行设置,教育部门不再备案或审批。
与现行《办法》相比,新《办法》在体例上更加严谨。现行《办法》是文件形式,规定的内容大多是宏观要求。新《办法》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分为总则、专业目录、专业设置的条件和要求、专业设置程序、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监督、附则六章。二是责任更加明确。新《办法》明确,高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高职专业;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负责指导本行业的专业设置;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省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教育部负责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第三,要求更明确。新《办法》规定了学校设置专业必须具备的五个基本条件和五个基本程序,明确非国有控股专业采取备案制,国有控股专业采取审批制,同时对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监督作出要求。
问:实施新目录和新措施有哪些考虑?
答: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加强专业建设,既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基础环节之一,也是加强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专业目录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中,对新目录和新办法的实施提出了相关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以新目录、新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规范课程设置和教学实施。尽快发布专业简介,启动高职专业教学标准修订工作,推动学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二是进一步转变专业化管理模式。完善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各级专业设置管理机构组织建设。三是完善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工业企业、专业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完善专业设置的专业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