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李和公款旅游。李和以参加会议、调研、考察、招生宣传等名义,先后4次带队赴穗、珠、港、澳等地。经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党委常委会批准,校纪委决定给予李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局党支部书记王坦公款旅游。王坦作为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在武汉召开的年会,并带领6名干部以考察调研的名义前往武汉、宜昌等地。费用共计58630元,以调查费名义收取。市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王坦党内警告处分。
3.海淀区原监事会张宝欣公款出国旅游。张宝欣在海淀区教育工委任职期间,多次接受某中学校长邀请出国旅游,个人花费共计51356.73元。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张宝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海淀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给予张宝欣行政撤职处分。
4.密云县北庄镇温泉会村村委会主任徐进公款旅游。温泉会村村委会组织徐金快等28名党员到承德等地旅游5天,共支付旅游费用4.6万元。密云县纪委决定,给予徐金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北京三建公司天津地区党支部书记、天津北辰科技园生活配套服务项目酒店项目管理部副经理郭泽阳等人接受邀请旅游。2014年2月9日至14日,郭泽洋、三建天津生态城某项目管理部副经理宋海春等6人接受项目供应商公司邀请,前往福建旅游,供应商支付部分差旅费。北京三建公司党委给予郭泽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海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
天津通报了两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小学违规发放补贴,给予校长张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津市红桥区人防办滥发奖金补贴,给予该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郭文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报10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河北外国语职业学院院长丁违规批准该院教职工公款旅游,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衡水市中医院院长田建军违规收受礼金,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3.工会陈永红在担任秦皇岛开发区交通局局长期间,同意该局副局长谢长元的提议,用公款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购物卡和礼品,共计20万元,分别给予陈永红、谢长元严重警告处分。
4.承德质监局双桥分局以虚开发票形式套取财政资金26万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费、送节礼;违规收取该公司特种设备培训费46万元。该局局长王志平被和公职。
5.保定市徐水县公路养护工区路政大队大队长王旭鹏违规接受宴请和礼金,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邢台市魏县妇幼保健院借山东考察学习之机,用公款旅游,给予该院院长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石家庄市鹿泉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赵文勇在企业兼职,从事营利性活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唐山遵化市公安局侯家寨乡派出所所长单立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9.张家口市宣化区工商局违规发放福利,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俊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邯郸市歙县索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郝金山将救护车私自卖给社会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了两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晋城市泽州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违规向本单位58名干部职工发放烟花爆竹、粮油、各种补贴等396251.57元;2013年7月,泽州县安监局200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端午节福利41654元,共计437905.57元。2015年1月8日,泽州县纪委对县安监局局长王广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分管局总工程师党内警告处分;泽州县安监局给予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主任焦霞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县安监局培训中心会计徐勤行政记过处分。
2.2014年12月23日,运城市河津市樊村中心学校东广德学校校长袁杰(2014年8月因乱收费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樊村中心学校会计侯、赵家庄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刘江、运城市樊村镇堡子沟学校教师董上班时间在娱乐场所唱歌。2015年1月4日,河津市纪委给予原一年处分,给予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津市教育局给予董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刘江行政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辽宁省
辽宁省通报了两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局长刘永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荣兴镇老干部办公室主任苏长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给予行政降级处分。(辽宁省纪委)
吉林省
吉林省通报了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辉南县农牧局植保植检站采取虚列试验场地补偿费和办公用品支出的方式,在账目中灵活处理招待费。辉南县纪委给予站长刘世军党内警告处分。
2.梨树县金山乡大城子村党支部书记坤云,未能有效阻止其妻子组织公司开业典礼收受礼金,金山乡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延吉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主任姬俊发违规出借公务用车,延吉市纪委给予姬俊发党内警告处分。
4.梅河口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孙长兴违规举办儿子升学宴并收受礼金。梅河口市纪委给予孙长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吉林省纪委)
省
省通报了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伊春市南岔林业局斗争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维东因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大庆中学副校长王德军违规借用公车,酒后驾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勃利县交警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赵,擅自驾驶警车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省纪委)
江苏省
江苏省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办公室主任凌违规用公款购买香烟作为年终福利发放给职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浈江新区鲁大镇镇党委书记韩、镇党委副书记找借口,违规向23名副科以上干部发放奖金共计约50万元。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扬中工业(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秦安年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香烟作为年终福利发放给职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李林用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以发放防寒用品、春节慰问品等名义发放给员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9.4万元。
5.南通市通州区发改委首席代表张启军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共计42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所得。
6.启东市气象局局长朱震宇在节日期间违规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奖金和购物卡共计42.89万元,收受工程承包人6500元,受到两年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了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湖州市安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周斌违规发放补贴,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绍兴市越城区城南街道党工委原书记范,违反工作纪律,公车私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3.衢州市司法局原局长舒复良违反财经纪律,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了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淮北矿业集团桃园矿党委委员、副书记、工会王利民公车私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滁州市南谯区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王洪年因违规举办儿子升学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霍山县黑石渡镇纪委书记纪德斌,平日中午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宣城市宣州区向阳办事处城建办公室副主任、环保主管梅朝东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款物予以退回。(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泉州南安市林业局多次伪造会议费票据,套取9.5万余元报销接待费,超标准接待问题突出。该局局长陈伟贤、局办公室原负责人洪森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局办公室干部王兴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局办公室干部张子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三明市沙县凤岗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谢长武在看望凤岗街道西山村应征入伍的青年后,接受西山村村委会宴请。谢长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承担宴请产生的个人费用。
3.漳州市东山县西岗盐场党支部书记蔡如建利用新房乔迁之机大摆宴席,收受礼金1.9万元;他为儿子操办婚宴,收受礼金4.7万余元。蔡如建受到一年处分,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4.2014年11月30日,福州市闽清县工商局池源工商所政治指导员黄胜喜在单位值班期间,私自驾驶公车载朋友办私事。黄胜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江西省教育厅教育教材研究室主任黄建国私设“小金库”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江西省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考核处处长李一萍违规接受南昌市高新区马邱镇计生办主任罗小牛安排的公款宴请和礼金。李一萍、罗小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鹰潭市信江新区下埠乡中心小学校长冯岩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余市分宜县农发办主任张宏根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了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枣庄山亭档案局原局长陈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山亭纪委给予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礼金。
2.东营市安监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郭公车私用。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胡璋党内警告处分;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郭党内警告处分。
3.菏泽市定陶县季晨保宁卫生院院长王栋、副院长刘承俊违规发放福利、奖金和补贴。定陶县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王东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刘承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漯河市召陵区建设局局长杨违规向每位班子成员和科级干部发放福利。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洛阳老城邙山镇用公款购买了1000多盆牡丹礼品。协助邙山镇工作并具体负责此事的老城区牡丹办副主任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朱淑敏,借中心学校定期工作会议之机,通知与会人员为中心学校原党支部书记胡的女儿参加“后门宴”。朱淑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武汉市江汉区花楼水塔街道办主任熊楠违规发放补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十堰市竹山县水产局局长林建华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恩施州鹤峰县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唐违规发放纪念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荆州市荆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袁平违规配备超标车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黄石市经信委副主任刘因违规招待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6.孝感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交通局运管处主任助理徐大鹏牺牲。(湖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了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郑日英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梅州市平远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城管大队副大队长林,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湛江市麻章区水产研究所副所长黄晓洲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广西北海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负责人)、北海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下属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朱建树,因端午节违规发放粽子、报销差旅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了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乐山市峨眉山市沙溪乡林坝村党支部副书记万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了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史学忠收受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因失职受到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六盘水市水城县人民法院南开人民法庭法官顾青开警车下乡吃“杀猪饭”,与正在办案的代理人打麻将。在调查中,他指使他人作伪证,被给予,并降低职务,免去法官职务。水城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李涛,纪检组组长温开品受到诫勉谈话。
3.贵阳大学教务处、财务计划处用教研费组织旅游。给予教务处主任王行政警告处分,给予财务计划处主任丁作梅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检查,违规费用予以追缴。
4.黔西南州望谟县王牧街道办事处平外村委会主任王组织公款旅游,受到处分。(贵州省纪委)
陕西
陕西省通报了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Xi临潼区油淮卫生院院长王柯元、会计冯晓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王柯元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冯晓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咸阳市渭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杜群宁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延安水利工作队党支部书记黄志江违规发放过节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榆林市佳县佳路镇闫家坪村小学校长李文德滥发福利补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白银市靖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用公款购买购物卡11.17万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金昌市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次用公款聚餐66421元。党委书记、董事长周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3.庆阳市正宁县新型农业社会化体系建设试点办公室组织农技人员到庆城等地学习,虚开发票报销相关费用17120元。正宁县农牧局副局长赵鹏程、县果业局副局长牛丽萍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县财政局税务股股长郭从军被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4.庆阳市庆城县残联虚开现金发票28866元,私设“小金库”。副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陇南市康县财政局农发办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19324元。农发办主任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陇南市康县档案局局长马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12674元,报销个人费用8881.5元。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报了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西宁市城北区纪委暗访时发现,朝阳街道山川社区工作人员李沛服务态度恶劣,北川河东路社区工作人员侯连玲、郭守红、边建平、袁金华、任宏伟存在上班时间一起聊天、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2015年1月9日,朝阳街道党工委决定对上述6名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2.2014年12月18日,海南省同德县纪委在暗访中发现,赛力海寺同德县管委会工作人员不在岗。2015年1月7日,同德县委研究同意,责令寺庙管委会主任周歌向县委作出检查,才在全县范围内对管委会副主任简措及当日值班人员郑丹多杰、拉什等管委会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3.2015年1月12日,果洛州久治县纪委、组织部、县委办、县政府办检查全县各单位在岗情况时,发现县交通局、旅游局、三江源办8名工作人员未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擅自离岗。2015年1月14日,久治县纪委对三江源办主任任保、交通局副局长李、、干部佘金贵、、安德、旅游局干部张华、包色等8名工作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4.2015年1月7日,果洛州甘德县纪委在暗访中发现,清镇乡政府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存在未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等问题。2015年1月9日,甘德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给予其通报批评。(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银川市金凤区城管局原局长赵军在考察期间接受企业安排的宴请和旅游,多报交通费和餐费补贴。金凤区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多收的补贴款收缴上缴财政。
2.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警李斌违反工作纪律,酒后上岗。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3.石嘴山市交管局民警吴迪不遵守工作纪律,市公安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石嘴山市平罗县教体局干部曹金山大办女儿婚宴,平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予以退还。(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昌吉州呼图壁县二里店镇中心小学校长李配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李秀英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气浪乡派出所所长库都斯·土赫提收受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了一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第三师48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董磊,上班时间擅离职守,给予通报批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汕头海关技术科副科长林漪娸、通关处处长陈叔红、潮阳海关监管处处长蔡启平、海关监管处处长罗庚南在福州考察期间,参观旅游景点并住宿一晚,费用由企业先行垫付。经研究,汕头海关对林漪娸、陈叔红、蔡启平、罗庚南等组织分别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并退还旅游费用。
2.2014年2月至3月,黄埔海关缉私局刑事技术处处长赵星3次驾驶公务用车处理个人事务,给予赵星记过处分,并退还驾驶公车所发生的费用。
3.2014年10月14日,黄埔海关缉私局侦查处副处长吴斌驾驶公务用车处理私事,给予吴斌记过处分,并退还驾驶公车产生的费用。
4.2014年3月9日,黄埔海关新港海关缉私分局缉私科科长李永健驾驶公务用车处理私事,给予李永健行政警告处分,并退还驾驶公车产生的费用。
5.2014年3月,新港海关缉私分局原局长杨光河(已退休)5次驾驶公务用车办理私事。黄埔海关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退还了其驾驶大巴所产生的费用。(海关总署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