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发布《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面向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53名,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招聘。考试中心位于广州市黄埔区。
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日9: 00至2023年4月7日17: 00。《公告》明确,公开招聘对象为报名第一天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有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报考研究生的,必须同时具备学士学位和学士学位。
下面是职位需求表。
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告公开招聘教师。
(设在黄浦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等规定,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现面向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范围
(1)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253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编制的2023年教师岗位需求表。
(2)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的对象为报名第一天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校生(含持有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报考研究生教育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申请人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俄语教师、法语教师、西班牙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汽车教师、中职机电教师、中职物流教师除外):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和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相对应。
(二)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证书,并获得过下列荣誉或奖励: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育工作者,或教学、教学论文等。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包括研究所、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等)举办。).
俄语教师、法语教师、西班牙语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中职汽车教师、中职机电教师、中职物流教师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一年及以上的教学经验,且报名时正在学校任教。
港澳居民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内地)及公告要求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形式
由黄埔区教育局招考,考点设在广州市黄埔区。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非广州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籍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体资格
1.申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年龄、工作经历、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的获取时间截止到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天的前一天。
2.考生须持有所报考岗位对应的课程、学科的资格证书(报考理科教师、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可对应附件1理科教师、通用技术教师岗位的专业要求;不要求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劳动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机电教师、物流教师、汽车教师教师教师资格证的科目);高中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校的岗位。
3.应聘者的专业必须与工作的专业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括号内所列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该专业的依据。研究生可以报考本科专业,但也需要符合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等要求。如果你的专业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专业代码),可以在专业参考目录中选择相近的专业报考。你所学专业的必修课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主干课基本相同,可以提供你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必须有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高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说明、研究生院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只有经招考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才能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相同,也符合要求。
若考生已取得与应聘岗位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书,所教授的学科与岗位学科一致,可视为专业一致。取得教师职称证书时间的计算截止到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第一天的前一天。
5.申请汉语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6.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国家英语八级证书(已取得境外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并能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的除外)。
7.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8.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不予受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行政撤职或者其他行政处分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有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纪律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拟报考职位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注册的情形。本条规定的处罚期限自公开招聘报名结束之日起计算。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日9:00至2023年4月7日17:00。
考生登录国家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报名。为诚信报考,考生应将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与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及其他资格条件进行认真比对。不符合招聘公告中任何一项要求者,不得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及与报考资格有关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虚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得虚报、瞒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不得虚假报名“试考”,以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恶意发布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虚报、隐瞒相关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为保证招聘的竞争性和公平性,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成功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3以上(含1:3)方可进行考试,不得取消考试比例或相应减少岗位报考人数。
(2)综合素质评价
1.综合素质测评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15日-1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综合素质测评准考证为准。所有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到。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请考生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综合素质测评准考证。
3.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小组讨论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4.音乐教师岗位考察考生指定曲目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能力和特长展示。考试时长共6分钟。考场提供电钢琴,其他器乐要自己带。考试不提供演奏伴奏。体育教师岗位考察包括考生队形队列和个人运动技能展示两项内容。考生专用显示器必须自带显示设备,考试时长5分钟。美术教师在职考察,考生现场创作1个题目(具体创作形式和体裁不限),考试时长90分钟。考生必须携带所有必要的设备(如画板、笔、纸、墨水等。),并且不能携带和使用印章。
5.综合素质考核分值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只是作为优化考生的手段,没有合格线,所以成绩不计入考生总分。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排名,按照每个职位1: 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数。如果最终资格审查中有相同分数的考生,则相同分数平行进入资格审查。未达到上述比例者,按实有人数进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通知”栏目另行通知。资格考试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含免笔试考生),不予安排参加面试。黄浦区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依次递补综合素质测评分数。
参加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经办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获奖证书、近期一寸彩色照片1张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在资格审查后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成绩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过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可进入下一轮。
(5)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每个职位1: 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数。如果笔试最后入围者分数相同,则分数相同者并排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者,按实有人数进入。
(八)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考生,免于笔试。
(九)体检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分应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免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中获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排序,仍相同的,再次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发布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10)调查
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方面,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考生中依次递补。
(十一)宣传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12)人员聘用和工资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受聘人员应按规定进行试用期。其中,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由事业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情况转为正式编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动词 (verb的缩写)补充
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顺序(同一岗位)递补其他人选:
(一)申请人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空。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应聘人员均按招聘岗位聘用。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后,才能被录用到相应级别,享受招聘岗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空缺后,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注册,即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对考生资格的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各方面不合格,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资格。
(三)广州市黄埔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报考人员一经报名,即视为服从和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人员被录用后,必须服从和接受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定期参加区内交流轮岗。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和社会上专门培训机构名义举办的与本次招聘无关。
(5)为方便管理,非广州户籍的考生就业后必须将户口迁入广州。
(六)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申请资格的;
2.申请人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7)本次招聘不负责被聘用人员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当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等官方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咨询电话号码
咨询时间:工作日9: 00-12: 00,14: 00-17: 30。
联系电话:020-61877389,020-82116635,曹老师,黄老师。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所有。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记者]陈力
【作者】陈力
广东教育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