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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冀州教育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经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县委、政府批准。招聘计划如下:

图片来源:冀州教育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00名,经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县委、政府批准。招聘计划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中选优、保证质量”的原则,招聘德才兼备、综合素质高的高校毕业生到教学岗位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忠于党的教育;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音乐、美术、幼师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有蓟县户籍(蓟县籍学生在外省市高校就读,户口迁入就读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办理派遣手续,视同“蓟县户籍”);

5.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身心健康;

7.符合所应聘职位的其他要求。

(二)具体条件和场所

1.招聘92名小学教师,安排到偏远地区小学任教。具体科目和名额为:语文20,数学40,英语20,体育8,音乐2,美术2。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音乐、美术类可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体育必须与专业一致,其他学科不受专业限制,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招聘8名幼师,安排到偏远地区任教。必须有幼师资格证。

2016年在我县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不受年龄、毕业院校、学历、户口限制。未完成招聘总计划的,组织已参加笔试且未被录取的“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再次面试,根据面试结果择优录取。

第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6年7月29日至8月8日,在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jxjy.com.cn)、蓟县教育网(www.tjjxjy.com.cn)发布招聘信息。

(2)注册

报名在集贤教育在线进行。

资格初审结果将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内通过集贤教育网明确答复。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音乐、美术、体育教师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如达不到比例,则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14日下午14:30-17:30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缴费和资格审查

8月11日至14日上午(具体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携带蓟县教育网(www.tjjxjy.com.cn)打印的报名表和报名费90元到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地址:蓟县汽车站北行路东)缴费并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被聘用人员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面试

考试合格者,缴费后参加面试。8月15日在蓟县教育网打印面试通知。面试根据所报科目以试讲(写在黑板上)的形式进行(试讲的题目和要求已于8月9日在蓟县教育网公布),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其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笔试。面试结束后通过集贤教育网进入笔试名单。

(五)笔试

8月18日至19日,笔试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所报科目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将通过蓟县教育网公布笔试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最后笔试成绩并列且超过报名人数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6)体检

体检由教育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将通过集贤教育网另行通知。

(7)调查

考察主要围绕合格医务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学习表现。考察采取阅档和思想品德评议的形式进行。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不予撤换。

检查工作是在体检后进行的。参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及直系亲属政审材料,到蓟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考察时间将通过集贤教育网另行通知。

(8)宣传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蓟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一周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9)职位确定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教育局将根据偏远小学教师的实际需要,安排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选。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日期内将其人事关系和个人档案转移至蓟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三支一扶”支教大学生,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第四,纪律和监督

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的人员和需要回避的应聘人员将予以回避。违反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报名和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由蓟县教育局在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

电话:022-29141099 82822867

监督电话:022-29142588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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