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水利厅1月6日消息,修订后的《山西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服务业用水定额》已审批完成。这项地方标准将于今年3月24日实施。
山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在对山西省2000多个不同的服务行业和建筑行业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设定了适用于不同用水条件的服务行业合理用水和提高用水效率的普适值和先进值两个层次的指标,明确了施工临时用水标准。用水定额基本涵盖了我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11大类、19大类、36中类、70项用水定额。与2015年版相比,增加2大类7大类18中类25项用水定额,减少4项不适用我省的用水定额,调整修订45项用水定额。
用水定额作为节水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目标的重要技术基础。健全完善全省用水定额标准,对于落实“节水优先”的治水思路,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落实《全国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促进山西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适时修订全省用水定额,可以更好地为坚持量水为原则,以节约用水为重点,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提高行业用水效率,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新发布的用水定额是自2003年《山西省用水定额(试行)》以来的第三轮全面修订。服务业用水定额发布后,全省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发布的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严于现行国家用水定额。到目前为止,我省已下达538个用水定额,涉及农业、工业、服务业、建筑业等15大类、58大类、140个中类,以及生活用水定额。(司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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