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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的意见。

原标题: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的意见。

近日,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省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育管理,强化资源保障,切实解决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庆阳市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全面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教育是民族复兴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事关国家发展和民族未来。加强党的领导是推动教育发展的根本保证。市、县(区)党委要牢牢把握党对教育的领导,履行好带方向、管大局、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责任,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有利的政策支持和充足的资源供给,努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1.落实党委政府办学主体责任。把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委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专题研究教育,解决重大教育问题。党的教育工作领导班子实行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制度。全面实施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党委政府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保障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班子成员定期和不定期到联系学校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推动领导干部到学校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宣传、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等职能部门。,在学校队伍配备、师资补充、规划制定、项目审批、资金安排、土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施等方面支持教育。

2.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支持。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投入责任,及时足额拨付各类教育经费,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一个稳定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来源结构,在市、县(区)设立教育专项资金,建立教育奖补和学校公用经费相结合的机制。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扩大社会投入的比重。

3.建立健全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大教育发展考核力度,对县(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单项考核。前三名的县(区),市委、市政府分别奖励30万元。对未履行党对教育的领导责任、未实现当年主要工作目标、考核位于后两位的县(区),市委市政府将约谈其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在国家、省、市教育工作综合评估或重大专项工作评估中取得优秀等次的县(区),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通过评估验收命名的“甘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市重大奖项或通过验收的各类特色学校,分类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4.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各级党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使教师成为受人尊敬、令人羡慕的职业,发掘典型师德,树立师德榜样,积极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要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工作生活创造良好条件,着力保障教师待遇,依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支持学校和教师行使教育权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为教师服务,真正让教师安心教书,全心全意育人。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捐资助教,设立奖学金和教学基金,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

第二,坚持多措并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以改革思维破除制约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教育水平高超、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5.改革编制管理方式。市、县(区)编制部门将核定的学校教职工编制交同级教育部门管理,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使用,并报同级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助教、后勤、医疗、寄宿制、炊事管理等人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不占用教学岗位编制。学校在核定的内设机构限额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内设机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数。引进公费师范生和优秀在职骨干教师,单位有空系列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单位有全额定编调整编制办理聘用手续。

6.解决师资短缺。积极探索解决中小学专业教师总量不足、区域不平衡、结构性短缺的有效措施,选派优秀农村初中毕业生,依托陇东学院培养小学“全能”和初中“全能”教师五年制。毕业后考试合格者将被聘为农村学校教师。编制内教师不能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要的,严格按照正式招聘程序,采取聘任制教师补充解决,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待遇将参照同岗位人员工资标准制定。建立教师储备机制,按照自然减员空提前1-2年招聘储备青年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制定实施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办法和措施,解决“引不来、留不住”的问题。对“订单式”公费师范生,由教育行政部门与本人及其培养高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自入学之日起给予每学期5000元生活补助。毕业后回我市任教的,在六年服务期内,每人每月给予租房补贴至1000元;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市任教的,给予每人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平均额分3年发放。加大教师招聘力度,集中引进一定数量的公费师范生、省政府共建的“985”“211”“双一流”高校和师范院校,以及1名以上师范类和音乐、体育、美容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学历相同),急需相应学科领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人才。上述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市任教满5年后,给予博士研究生住房补贴20万元,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15万元,按年平均额分5年发放,同时给予一次性安置费2万元。公费师范生的租房补贴、住房补贴与“订单式”培养引进的公费师范生享受同等标准。拓宽优秀教育人才引进渠道。对引进的在我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满5年的市外优秀骨干教师,每人每年给予2万元租房补贴,5年后终止租房补贴,10年后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30万元。以上人才引进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县(区)也可根据财力情况制定更具吸引力的措施。

7.提高教师素质。实施教育人才培养工程,对新聘教师开展专项岗前培训,对新聘“特岗教师”进行每年不少于1个月的在岗培训。依托“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每年在国家教育培训基地培训500多名著名骨干教师。依托庆阳广播电视大学(教师进修学校)设立教师发展中心和市级教师培训基地,各县(区)要在职业中等学校设立教师培训中心。市财政每年拨专款用于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县级财政按照教师年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学校应当按照不低于公用经费的5%全额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8.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班主任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寄宿制学校班主任每人每月增加100元特殊津贴,发放10个月。建立加班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各县(区)、市属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发放标准。设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岗位津贴和特殊类型教师岗位津贴。落实特殊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津贴,动态调整特殊教育工作人员特殊教育津贴标准。

9.加强对教师的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全面建立师德档案和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职称评聘和聘后考核管理,按系列设岗、竞聘上岗,打破一任终身制格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关规定,教师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调离教学岗位或进行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工资晋升资格。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教师评价体系,避免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

10.建立健全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加大对优秀教师的表彰奖励力度,组织开展“花园奖”、“最美教师”、“特级教师”等评选活动。市委市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奖励为全市高考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教师。每年教师节表彰100名模范教师、50名模范教师、50名优秀班主任、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模范校长。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教师表彰奖励机制,表彰奖励名额向偏远乡村教师倾斜,增强教师职业荣誉感,激发教师工作热情。

三、完善培养选拔机制,加强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

校长在学校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要把校长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学校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培养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学校管理良好的校长队伍。

11.加强校长培训。组织、教育部门要建立校长后备人才库,将具有优秀素养、奉献精神和公众认可的中青年学校管理者、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师纳入校长后备人才库。制定中小学校长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重点加强政治理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人文社会科学等方面的培训,根据不同对象开展任职资格培训、提升培训、高级研究和专题培训,努力提高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12.完善校长选拔任用机制。实施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市县(区)选择有条件的学校实施校长聘任制试点,逐步取消校长行政级别,设立校长岗位津贴。选拔任用学校校长应当充分听取民意,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印象和社会评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考察、任用或任命。实行校长聘任制的学校,内部管理人员由校长直接提名任命,组织或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3.加强对校长的评价。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教育行政部门应与校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任期目标主要体现学校规划、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管理创新、安全稳定等方面。根据责任目标,根据学校的不同规模、类型和时期,兼顾城乡差异和办学特点,对校长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津贴、续聘或聘任、晋升的主要依据。

14.促进校长之间的交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校长任期和交流的管理。实行聘任制的学校,校长任期三年,可以续聘。加强校际交流,特别是城乡交流。市区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校长要去乡镇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定点、定期帮教兼职。乡镇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校长要挂职到城市学校或教育质量较高的学校锻炼或学习,全面提高校长管理能力。鼓励高中校长跨县(区)交流。

第四,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教学是教育的中心环节,是提高质量的决定性因素。要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评价体系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15.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落实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加强体育锻炼,丰富体育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学校每学期举办一次运动会,市县(区)每三年举办一次学生综合性运动会。加强美育,实施美术、音乐、书法等艺术课程,充分发挥活动育人功能。市、县(区)、学校定期分层举办艺术节、书画展等活动。重视劳动教育,教育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劳动和家务劳动,探索建立学生校外劳动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16.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完善发展性评价体系,强化课堂教学,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开展研究性、项目性、合作性学习。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准确分析学习情况,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性化指导,提高教学效率。有序推进普通高中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建立校长教育质量问责机制。校长要带头教学、上课、评课,加强教学质量监管,支持校长大胆探索,创新教学模式,形成办学特色。建立特色示范学校评估体系。通过2-3年的努力,镇远中学、环县一中、宁县二中通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验收,创建市级特色实验高中6所。

17.改革考试评价方式。制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以科学的中考改革引入高中教育和义务教育,提高质量。抓紧制定我省高考改革政策体系,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及时调整普通高中教学和复习备考方式,确保与新高考完全对接。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改革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方式,综合考虑学生状况、办学行为、学业成绩监控等因素,坚持发展性评价和分层评价,从“入口”看“出口”,调动各校积极性。

18.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建设“庆阳教育智慧云平台”,丰富教育资源,优化教学方式,建立覆盖各年级、各时段、各学科的数字化教育资源体系,建设人人可用的信息技术应用系统,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市、县(区)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到2022年,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数字化校园全覆盖,创建30所省级智慧校园标杆学校、100所市级智慧校园标杆学校、300所县级智慧校园标杆学校。

19.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加强市、县(区)教研室建设,配备各学科专职教研员,建立农村学校教研员联系点制度。依托学科优势学校,分别建立覆盖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学科的教研中心,定期开展学科教学研究和指导。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名师奖励和科研项目,实施名师助教工程,支持名师工作室的辐射带动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全校、各学科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名师讲座、演讲比赛等活动,促进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大力开展校本教研,倡导本土化、小切口、实用化的教研,提高全体教师的教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高考备考学习,实施每年高三新教师专项培训全覆盖,努力提高高考质量。县(区)政府每年定期向市政府上报教育质量分析报告,市每年召开教育质量专题分析研讨会。

五、坚持依法治理,不断提高教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科学规范的管理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教育政策措施,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师生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20.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校章程,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坚持依法办学。完善学校管理机构,落实家长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推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维护教学中心地位,确保办学主体责任不偏不倚。加强学生管理,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加强学生请假、参加各种活动管理,规范言行,gfd,对经常、屡教不改的学生实施必要的教育和惩罚。加强对教育收费、教辅材料征订、基础设施维护项目、营养餐等的管理。,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21.提高教育部门的管理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门管理的主体责任。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制定完善学校管理和考核办法,规范各类审批、备案和服务事项,扩大学校自。加强招生计划和招生管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免试入学政策,确保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建立教育、市场监管、民政、人社、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严格准入资格,规范培训内容,加强日常监管,提高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和办学水平。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的干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得让学校停课和人外出做活动。

22.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健全督导机构,完善督导制度,创新督导方式,构建“政府督导、学校督导、质量监控”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通过专职、兼职和临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使各级监管人员配备齐全。监察室正式对编制内工作人员实行双向管理。事业编制内所有工作人员均按教龄计算,职称与中小学教师相同。坚持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定期监管与随机检查相结合,提高监管效率。县(区)政府每两年对教育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

23.尽一切努力确保学校安全。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坚持学校安全和教学工作部署、落实、考核,市、县(区)政府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学校安全相关问题。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加大学生欺凌治理力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校警全覆盖。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基础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公共安全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标准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专职安保。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成立由公安、司法等部门和相关部门参与的学校安全事故调解机构,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保障办学安全,依法处理,打击“校闹”,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维护教师和学校的尊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

24.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对涉及校园安全和在校学生的事件,各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统一协调,分管领导在一线指挥处置,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隐患分析。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分析研判舆情动向,协调线上线下处置,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按照统一口径和指示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舆论持续发酵和恶意炒作,形成全球性舆论热点。对于散布谣言、恶意炒作者,网上信息、公安、通信等相关部门要果断管控,落实已落地人员的处理措施。

25.增强社会教育的合力。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主导作用,通过设立家长学校、举办家长接待日、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切实履行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经常组织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深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农民工随迁子女等特殊学生家中,共商共管共育之道、之策。推进“甘肃省优秀大学生结对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实施,鼓励和组织市内外优秀大学生和市内各校优秀学生对特殊家庭学生和留守儿童进行帮扶,促进学生养成良好习惯,共同健康快乐成长。各级团委、工会、妇联、工委等群众团体要充分发挥作用,为更多学生接受社会教育搭建平台,增强社会教育合力。

26.搞好教育脱贫。做好控制辍学工作,确保贫困家庭学生有机会上学、上得起学,是教育脱贫的重中之重。用好教育这个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落实县(区)政府、乡镇政府、行政村控制辍学的责任和县(区)教育局、乡镇学区、义务教育学校保障就学的责任,认真开展适龄人口筛查清理,劝退复学,分类施策做好失学适龄人口教育安置和托底保障工作。精准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等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困辍学。

六、增强教育资源保障能力,努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提高支撑教育发展的能力,有效解决教育资源供需矛盾,促进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强烈需求。

27.加强学校布局规划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制定庆阳市区、县城和大型乡镇学校布局规划,将市、县(区)列入“十五”规划体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优质资源均衡的教育发展格局。推进城区一体化办学,加大西丰城区学校投资建设力度,切实解决城区“择校热”、“大班额”问题。加快全市实验小学建设进度,推进清华学校二期建设,加大对庆阳四中二期、团结小学新校区建设的支持力度,规划建设学院路实验学校、古巷路实验学校、长青北路实验学校、尤氏路实验学校,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县(区)要整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农村薄弱”和“城市拥挤”两大问题,促进教育公平。

28.扩大全纳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加快城镇公办幼儿园建设,解决学前教育学位不足和“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制定加强城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的措施,规范城市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移交管理,切实解决不按规定代建、建成后闲置或办高收费民办园等问题。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支持、奖励、管理和退出机制,支持民办幼儿园降低收费,提供普惠。

29 .办好农村“两类学校”。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整合扶贫资金和教育项目资金,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实施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和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沟通,提高乡村教育质量,办好农民家门口的学校,真正让农村教育“在农村”、“富在农村”、“为农民”,留住农村学生,引导他们进城。

30.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各级各类学校适龄人口,不断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使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比例更加合理。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建立以庆阳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县(区)职业中专为基础,中高职衔接互补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发展需求,重点抓好能源、化工、物流、旅游、电子商务、幼师、护理、乘务等对口和优质就业率的“双高”专业。加强校企合作,强化“订单式”培养,提高职业教育学生就业质量。建设规模适度、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优质校内校外实训基地。优化特殊教育育人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施从义务教育到高中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全面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信用档案违规处罚和第三方质量认证评估制度,有序退出不符合办学标准要求的,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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