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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教育局颁发
《2023年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
关于招生录取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2023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一张网跑”原则,招生服务全程网上受理和反馈,“减少流程、减少证明、减少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指导意见》明确,2023年5月26日,各县区教育局在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等新闻媒体公示招生政策、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所需的各种证件;2023年6月5日至6月16日,登录“苏萌办公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在线预报名;2023年6月19日至6月29日,各县区审核入学材料。非属地户籍的子女只能选择“居住证”在网上采集信息。
《指导意见》要求,要明确各地区义务教育招生范围和方式;确保流动儿童和特殊儿童及青少年入学,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简化入学手续,原则上取消所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疫苗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前置条件,可由学生在开学后提供;落实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民警子女、出入境管理人员子女和来包头投资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子先录取政策。
《指导意见》要求,要规范招生行为,加强班级规模控制,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招生;加强辍学控制,为辍学的适龄儿童建立工作户口;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支持人口政策。因属地学校划分变化导致两三个子女不能与正在就读的哥哥(姐姐)选择同一所学校的,在哥哥(姐姐)按照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安排两三个子女与其哥哥(姐姐)在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和多胞胎由电脑随机分配,放在阳光下允许父母申请。
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工作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招生结果管控。未进行统一网报、资金审核、阳光安置的学生不予录取,确保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前进。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于5月26日向社会发布招生计划。请家长关注市、区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及“包头教育云平台(www.btjy.net)”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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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包头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