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老师的小伙伴们注意了!
你的机会来了!
东莞教育局计划
2022年4月在东莞设立当地办事处。
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
看看最新的公告
为适应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局拟于2022年4月在东莞设立地方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教育局所属的公办学校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职工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由市财政统一发放。本次招聘的教师岗位详见《东莞市教育局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是指毕业一年及以上,取得相应系列国家教育学历(学位),符合本方案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东莞市公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或参加过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且体检合格的考生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广东省政府令第2004号)规定的基本要求和下列条件。第139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身心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本计划和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党籍或者正在受其他处分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有行为的;
4.因违法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审计或者纪律处分,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对象或者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
7.本科生、现役军人及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影响恶劣的;
9.未完成定向和委托培训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规定的处罚期限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
(3)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初级职称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的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年龄从注册的第一天开始计算。
2.学历学位要求
(1)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下类别人员可放宽至本科以上学历,不含本科学历:
(1)具有学历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岗位非学历系列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在公办中小学任教10年以上(含)的教师(以合同和社保为准);
(2)中学教师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以下几类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
①在公办中学任教1学期以上至10年(不含)的教师(以合同和社保为准),可放宽至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公办中学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师(以合同和社保为准),可放宽到本科及以上,不需要有学历;
(3)具有学历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应岗位非学历系列高级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放宽至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需要学位。
小学硕士、博士教师、中学博士教师岗位不属于放宽范围。
3 .职业符合性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历与专业一致。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岗位专业一致(详见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制的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2),学历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2)普通高考录取的特长生专业特长与岗位专业一致。
研究生阶段学习的专业有: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教育管理学等。,且专业方向与所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高层次学术类专业可报考相应层次及以下职位。比如数学、物理专业的研究生报考人员,可以报考本科数学岗、本科物理岗、研究生物理岗,不能报考研究生数学岗。
(2)职称与专业一致。
(1)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科)与报考的专业岗位一致;
(2)初级职称专业(学科)与岗位专业一致,具有2年及以上与岗位专业(以合同和社保为准)相对应的教学经历。
(3)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相近,所学专业的必修课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主干课基本相同。报考时提供所学专业的毕业证书、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说明、院校专业与所报考岗位相近的证明材料,港澳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译文。
4.教师资格要求。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可以担任相应等级及以下的教师职务。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只能报考实习指导教师。比如高中教师,可以报考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小学教师。
5.标题要求。申请人应取得岗位等级对应的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学科对应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非教育系列的标题必须按要求改为教育系列的标题;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不满三年的,不要求取得初级及以上职称。符合教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但因职称评定(考核)时间变更尚未取得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可以承诺书的方式承诺其符合认定初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条件(详见, 见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附件3),2022年8月31日前可办(因政策影响延期的,按政策执行)。
通过评审或认定程序获得省外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应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否则视为无效,取消考试资格。
以上是基本的申请条件。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和东莞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编制的教师岗位专业对照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综合素质测评(统一视频面试)-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1)网上申请
1.申请方式和时间。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dgj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4月24日-5月8日。
2.应用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合格职位,一人多报职位取消资格;
(2)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3)因提交材料不一致、不齐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导致报考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不另行通知。
2022年5月11日,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各招聘单位综合素质测评、资格确认、心理素质测试、试讲时间。
(2)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网上实时监控、同时录制同一科目考生结构化面试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安排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招聘单位在招聘系统或学校网站公布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作为进入试讲环节的依据。
(1)流程:考生签到-抽签确定考生号-同时出题-考生阅卷10分钟-录制面试视频5分钟(10分钟内完成)-在规定时间上传视频-上传视频成功后关闭监考镜头(结束),远程监控全程。
(2)视频要求:视频要呈现考生综合素质测评全过程的声音和面貌。视频格式为MP4,录制像素为720P,视频大小约为250MB,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职位+考生姓名+抽签号码。
(3)招聘单位也可根据岗位要求增加个性化测评内容,同一岗位必须保证采用相同的测评方式,并至少提前3天告知所有符合同一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
(4)按岗位招聘人数×2+1确定考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凡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入围考试。至少提前3天在报名系统或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入围名单。
(5)免综合素质考评员。2009年东莞各镇街(园区)聘用合同制教师到本镇街(园区)应聘,东莞直属学校聘用合同制教师到市直学校应聘,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或相关证明,避开综合素质考核环节,直接进入考试环节,避免综合素质考核人员统计进入考试人数比例。招聘单位完成资格审查后,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示免试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名单。
(3)资格确认和心理素质测试
1.资格确认。进入考试范围的考生需要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一)居民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已申请学历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认定(评)但未通过认定(评)的,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4);
(3)在国外具有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09年东莞市聘用合同制教师报考,须提供与公办学校签订的《东莞市公办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合同书》;学历放宽的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合同和社保;
(5)登记系统生成的登记表。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时请携带原件备查。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已取得上述材料资格,并在体检前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心理素质测试。各单位应对确定的参赛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总分,不予公布,仅作为入围人员心理素质的参考。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
(4)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1.考试形式。考试形式为现场试讲(如因疫情原因可改为网上统一录制试讲视频考试),考生现场备考30分钟后进行10分钟试讲考试。其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学教师必须参加附加实践考试,其他需要附加实践考试的学科由招聘单位根据教学实际需要确定。
2.试讲考试流程:考生签到(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抽签确定考号-按考号备课(30分钟)-考生佩戴考试号牌试讲(10分钟)-评委自主评分-考试结束。
3.实际测试。实操考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试一般分为命题考试和考生自选内容考试两部分。
4.考试要求
(1)考生应准时报到,持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不得违反考试纪律,服从安排,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试谈备考。考生除了空白纸和笔不能携带任何东西进入备考区。
(4)试讲考试期间,考生可采取试讲教案进行考试;
(5)实操考试期间,考生可自备与考试相关的用具(乐器、运动器械、刷具等。).
5.成就。试讲和实际操作成绩为100%,保留小数点后2位,标准分数线为80。未达到80分者,不计入总分,不予录取。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用结果的,按试练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均相同的,需加试。分数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一般教师岗位)=试用成绩;
(2)总成绩(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师岗或其他需要测试的科目)=试讲×60%+实操×40%。
(5)体检
本次招聘的体检地点在东莞三甲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故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和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6)调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和聘用工作的通知》(社函〔2020〕74号)进行。
(7)宣传
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8)补充资金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实不能录用,或拟聘人员放弃录用,造成岗位空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补缺,也可不补缺,补缺时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30日内。
(9)就业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取得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的时间按公告要求执行。其他事项无正当理由或有正当理由但未获批准的,一年以上(从考试之日起)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其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1年期满后正式设立岗位。招聘单位新聘人员入职后,3年内不得辞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且不同意单位调整岗位的,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动词 (verb的缩写)其他事项
(a)该计划有固定的年数,计算至申请的第一天;工作年限以合同和社保年限为准。
(2)我市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进入拟聘名单的,应在原单位完成本学年(至2022年7月)教学任务后方可离岗。
(三)申请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考生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和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考生;
3.限期内受到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有犯罪记录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学工作的记录的;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期间,尚未作出结论的;
4 .近两年内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认为有违规行为的;
5.申请和转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6.就业后构成回避关系;
7.其他不符合报考我市公办教师资格的情形。
(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本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等岗位,应当回避。
(5)拟录用的毕业生均须参加我市组织的规范化岗前、见习培训。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考试期间的实际工作要求和人员考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另行通知。
报考资格等相关事宜的电话请见岗位表。
东莞市教育局电话:23128901;23126003。
附件:
扫描代码以下载作业列表
东莞教育
2022年4月19日
来源:东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