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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融源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融源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于教育事业。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格及其他相关条件。

4.有招聘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3年2月24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不存在符合招聘岗位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详见《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融源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2.报选岗位以教师资格证和学历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等相近专业可报考理科学科;人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哲学、地理、政治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科学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当地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为准。

6.招聘专业的考试参照《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融源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专业资格考试办法》(附件2)执行。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的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2月24日。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1)开放注册

1.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2月28日17时。

2.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ouhai.gov.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注册,逾期不接受注册登记。在此期间,将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以更改报考内容。

(二)资格预审

1.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3月2日17时。

2.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终选定的职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在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原因。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申请人开放。

(3)再次查询注册。

1.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3月3日17时。

2.报名人员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者不能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者可再次报名,并于3月3日上午9:00-17:00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换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减少(取消)招聘计划

同一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1:3(其中岗位计划数不足1:2)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公布。如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3月6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到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融源学校)服务中心一楼报到。逾期则视为放弃。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8日9时-3月9日17时。

资格初审合格者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和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40%计入考试总成绩。

1.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上午,按科目进行笔试。时间是9点-11点半。

2.笔试内容:本岗位专业知识。专业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对象:已在网上报名(含补报、改报)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

4.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生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做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的确定

(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学科招聘计划数1:10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其中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职位可按照1:8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末位得分,同分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ohedu.cn)公布,不向个人发放。请密切注意。

2.组织资格审查

(一)资格复审对象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做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主动放弃者,且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相关学科(岗位)的考生(如有末位成绩,确定成绩相同的考生为资格复审对象)。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①下载、打印并在网上签署已通过初审的《温州大学附属学校(温州融源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

扫码下载相关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页面打印本人户籍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技能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试验班

试讲班满分为100分,60%计入考试总成绩。

1.审判时间:2023年3月18日。

2.试用对象:通过资格复审者,具体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3.试讲课形式:采取专业(学科)模拟课堂教学的形式。

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提取一个题目,根据题目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教室里没有学生)。考生可以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展示自己的教学理念、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试讲课)10分钟以内。

考试成绩及格线为80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以下者不予入围体检。

(4)计算总分

考试总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考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调查

1.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职位招聘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遇末次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按试讲和笔试成绩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有相同分数的人员,将进行额外测试。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高分者入围。体检通知和体检对象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公布。

2.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考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者,自动放弃。如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则空的空缺不予递补。入围孕期体检的考生必须在一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调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的相关标准。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空的空缺。

不及物动词宣传和就业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经考察存在不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有关问题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一时反映的相关问题难以核实,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本人空空缺不予填补。

七、其他规定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纪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查实,对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得报名资格,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者在报名时必须先验证手机并输入手机号码,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自动将验证码发送到对应的手机上,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和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一定要仔细核对,确保真实性和准确性。报考人员只报名不报名无效。进行资格预审时,以报考人员最终选定的职位为准。

5.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相同。参加考试时,还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身份证丢失,需要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各科考试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明,相关人员重新认定时应提供。

7.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进行辅导和培训。

8.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公众服务平台公布。请注意在线访问。(http://www.ohedu.cn)

9.本公告由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人事处88598287。

联系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督查中心8853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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