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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东海县教育局决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各岗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岗位表和分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东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sdh.gov.cn)、东海教育信息网(http://www.lygdhjy.com)查询下载。

第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可以申请就业,年龄计算办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根据《江苏省2021年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7)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是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具有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部分岗位需要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详见职位表。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是指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对同时期国(境)外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毕业证书认证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普通高等学校2019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档案关系仍在原毕业学校,或在各级毕业生就业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时在国外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申请2021年毕业生就业。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后2年内且经考核合格的,可申请2021年毕业生就业。

退役后一年内被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征集为义务兵的,可申请2021年毕业生就业。

(9)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岗位代码105-109的人员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但必须自录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受疫情影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或笔试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为两次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次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报名,但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无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的省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省居民,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申请。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东海县编制管理,享受东海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方式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东海县教育局(以下简称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站:连云港市东海县入口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09:00-6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6月17日09:00-6月21日16:00。

3.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异议答辩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6月22日每天09:00-16:00。逾期,视为无异议。

4.初步资格单位对初步资格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6月22日每天0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17日09:00-6月23日12:00。

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及工作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联系县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8-87800730。

考试技术咨询:0518-87027336(受理网报平台使用、准考证打印等相关技术支持问题)。

(2)网上确认

1.县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国家、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在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的,视为无异议。联系方式与政策咨询电话相同。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申请人,应当先缴费。未违反考试纪律的,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405室(杜菁大道北侧东海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四楼)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资格初审通过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注册成功。缴费成功后,除职位已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外,报名费不予退还。

4.因个人信息不完整、不准确导致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或未按时网上确认报名资格并缴纳报名费的,报名视为无效,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考生,须于202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登录原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准考证打印如有问题,请拨打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8-8702733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二寸(35×45 mm)照片,格式为jpg,大小在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规定或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必须诚信申请。参加报名视为认可本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方式和招聘程序,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申请人应确认自己完全胜任相关职位。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有疑问,应及时向县教育局咨询进一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中,如发现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取得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发布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招聘岗位笔试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职位被取消的成功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6月25日0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于一些紧缺且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由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考试比例,并于考试前在东海县政府网和东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不得变更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经研究,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和东海教育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不要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家教育序列普通高等院校非2021届毕业生;

(二)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岗位;与现有在职人员有上述关系的,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不得聘用;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生效。根据后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面向江苏省各地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册)录用;

(4)2021年8月31日前新录用服务期不满五年的公务员,或离开工作单位(岗位)按规定(含明确约定)不得辞退的人员,或按国家和省其他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动词 (verb的缩写)检查

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

要求考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环节的考试工作。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20分)和专业知识(80分)组成。公共知识是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教育理论的知识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是该岗位对应的学科内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笔试为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交卷或提前离场。(2)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考点参加笔试。(3)根据现行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在考试前至少14天申请“苏康码”,并每天进行健康申报。只有在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色码且现场测得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时,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和东海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

1.笔试评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申请人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者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已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较高的人员,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进行补录。联系不上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一职位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对资格复审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和东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4)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和东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公布后不再补充。

1.面试形式:报考岗位代码119、120、121岗位的人员,面试形式为业绩和技能测试相结合,业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岗位面试形式为讲座。

2.面试内容:

(1)表演的内容是相应时期和学科的教材。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形成竞争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结果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分计算和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分,总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和东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和体检。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县教育局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考察由县教育局依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根据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江苏省公务员体检办法》等组织实施。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七。宣传

县教育局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民政府网、东海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各项成绩、总分、排名等。招聘考试。

当招聘岗位空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时,由县教育局提出是否补缺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遇递补,在符合条件的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办法同上)。

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县教育局可在名单公示后一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该部门的资格。

八、岗位选择和聘用

公示后无异议的,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的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公开自主选调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岗位选择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岗位遴选顺序。具体职位见分配表。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遴选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岗位遴选权。

岗位遴选完成后,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给予岗位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

报考岗位代码105-109的人员,自录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中等职业及以上教师资格的,予以辞退;尚未取得其他岗位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取得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资格。

被聘用人员已与原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等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应聘人员逾期未报到或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的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还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至少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录用后被发现有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第二章的规定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中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第三章的规定处理。

X.监督和报告

东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是0518-87800751。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举报电话0518-87027077。

XI。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东海县教育局附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xls 2。东海县教育局附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xls 3。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文件

东海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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