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Xi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GB代码13945
陕西省招生(普通专业)代码8119
陕西省招生(中外合作办学)代码:9358
在其他省份,招生代码以当地招生办为准。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颁发证书:教育部全日制大专文凭。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三条学校简介:
Xi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Xi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创建于1956年,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首批“1+X”证书试点院校,陕西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总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0亿元。
学校秉承“尚德、代码、实力、恒心”的校训和“办学不脱轨、育人不偏离道”的办学理念,紧紧依托产业,服务区域经济,坚持特色立校、人才强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学生13000余人。
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校将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指导下,加快教育教学改革步伐,完善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朝着建设特色鲜明、省内示范、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高职院校的目标奋进。
第四条学校地址:
港口校区(总部):Xi安国际港务区港口大道396号,邮编:710026
强子校区:Xi市莲湖区强子西路133号,邮编710014。
临潼校区:Xi临潼区西关正街5号,邮编710600。
龙首校区:Xi安龙首村铁一村4号邮编:710016
电话:029-81610011 029-81610033
传珍:029-82150204
学校网站:http://www.xatzy.com/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xatz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学校应当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学校的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它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纪委、工会、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学生处、计划财务室和师生、校友代表组成。
第六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招生委员会的决定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组织招生宣传、咨询和录取。
第七条学校纪委、监察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部批准,分省和专业计划以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要求,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在高考语文中不限制考生的语言。由于我院条件限制,学生入学后的外语为英语(普通专业)或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请认真填写。
第十一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办法按原籍省规定执行。安排专业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进入档案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如果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全额录取者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对实行“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执行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明确规定的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按照分数对考生进行排队,择优录取。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的奖励扶助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贫困学生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学校助学金:一等1000元/出生年;二等800元/生年。此外,学校还积极开辟社会资助渠道,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勤等资助体系。
第十七条勤工俭学: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工作岗位,并根据表现支付报酬。
第十八条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认定的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等学校。贫困家庭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和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
普通专业待定;
中外合作办学5个专业:铁路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路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路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20500元/年;
住宿费:650-900元/人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新生被学校录取后三个月内,进行体检、考生资格复审。复试不合格者,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任何弄虚作假的人都将被取消资格。
第二十一条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的毕业生,由学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电子注册,并授予教育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办理与招生有关的事宜。对于以Xi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从事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学校以往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与生源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生源省招生政策为准。本章程由Xi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