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明网
三明还推出了人才支持室。
600套左右!
认购受理通知来了!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关于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配套房二期购房验收的通知(一)
根据市委关于城建重点项目调研座谈的备忘录([2021]6号)、《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明办[2020]24号)、《三明市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公证公开销售实施意见(试行)》(明建发明电[2021]2号)
一、验收对象
意向认购人(以下简称“认购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购房人在验收截止日前5年内(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核发时间为准)未在三明享受过房改、集资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办理满五年;
(二)采购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三明市人才“一站式”服务体系认定的人才,具体要求见《一类至五类人才认定条件》(附件4,下同);
2.介绍学生(不受工龄限制);
3.在生态新城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三明机场),或在建项目的干部职工(市委党校、市第一医院、市疾控中心、市档案馆、市中心血站、学校等。)有意在生态新城工作的。上述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或中级以上技工资格,入职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前(不含9月1日)。
二、验收程序
收购人应向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另有规定的除外):
1 .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支持室人才审核确认表(附件1)。原件一式两份,一份由人才评审单位留存,一份由申请受理单位留存。购买人根据自己最擅长的人才,填写《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支持室人才审核确认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支持室人才类别确认单元功能表》(附件6)中根据人才的分类和归属向相关部门申请颁发人才证书;
2.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配套房诚信购买承诺书及委托书(附件2,现场面签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已婚需携带配偶);
3.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未成年子女页);
4.婚姻状况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未婚的,提供书面未婚声明(附件3);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一审的,提供法院的有效证明);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5学历、职称、荣誉等证书。两份,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一份人才评审单位,一份申请受理单位。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报考党校教育的,应持党校教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工作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三年两历表》复印件到报考点。
6.工作证明(包括是否属于该单位在生态新城范围内的工作、服务或事业编制)和就业、聘用合同(文书)。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聘用、聘用合同(文件)。市委党校、市第一医院、市疾控中心、市档案馆、市中心血站、学校的干部职工,今后到生态新城工作需要工作单位出具确认函。退休、再就业人员提供经工作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的银行工资单。该证书仅在中标通知书日期后有效;
7.社保或纳税证明。该证书仅在中标通知书日期后有效。社保或个人纳税证明的打印记录应是近几年连续缴纳,打印记录数量应满足文件要求的最低工作年限;
8.营业执照和股东证明。开办企业的申请人(本人或配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证明。在企业工作的采购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
9.首期购买人信息变更表(附件5)。已在人才室一期提交申请材料但未能申请到的,在二期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填写《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扶持室一期申请人信息变更表》,在二期申请受理截止前提交管委会。未提交的,视为信息未发生变化。
三、注意事项
(一)现场受理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00。
(2)受理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泉路1号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一楼。
(3)联系电话(工作日):0598-5825711,联系人:杨先生。
(4)申购人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填表并提供证明材料,并于2021年11月12日17:00前将完整的申购材料提交给受理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四、购买说明
住房情况。本期预售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配套房C-17地块1-9号楼、C-18地块6-10号楼,首期销售剩余房源,约600套商品房(以实际公布房源清单为准)。
(2)购买价格。商品房按毛坯房现状销售,二期备案均价参照周边同期杨康市开盘备案均价的85%确定。
(3)选房方法。
1.确认需要认可的人员名单。
认购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认购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认购资金,方可纳入第二期人才房选拔认购人名单。逾期未交款的,不参加二期选房,不视为自动放弃认购。
2.房屋选择顺序
(1)名词的定义
1只需要天赋。在申请受理截止日前12个月内在三明市无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在三明市无房产交易记录的人才。
②非刚需人才。其他不符合刚需人才要求的人才。
③第一阶段不成功的申请人。包括第一期报名但未参加选房的和参加选房后未成功的。
(2)选房顺序规则
①围绕生态新城“打造商业业态、聚集人气”的目标,根据《人才之家》第一期销售方案中“第一期未能购买者,后期优先”的约定,结合“只需优先,兼顾重点”的原则, 第二期人才房销售采取批次和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购房人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选房。 结合一期销售计划和选房结果,二期人才房选房分为四批,具体如下:
第一批。一期未成功购买且未被取消购房资格的刚需人才。
第二批。首期未成功购买且未被取消购房资格的非刚需人才。
第三批。二期认购的刚需人才。
第四批。二期购买的非刚需人才。
上述四个批次是指按照一至五类人才的顺序来确定摇号选房顺序。
摇号选房工作在网上进行,管委会邀请相关监管部门人员监督并公布摇号选房结果。摇号选房结果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鄂三明等主要市级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房产信息审核完毕后,购房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和资料到指定地点与销售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②其余出售给人才的房屋,统筹考虑市委党校、市第一医院、市疾控中心、市档案馆、市中心血站、学校等行政社会事业单位的普通干部职工。
(4)交易限制。签订《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配套房买卖合同》购买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已购商品住房在上市交易限定期内,不得转卖、交换、赠与或作价入股。
(5)服务期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购买人须在三明服务满五年(退休、死亡人员除外,由社保制度、医保制度确定),退休、返聘人员服务年限也应为五年。服务期不满五年的,出卖人应当在交易前支付购房合同差价的15%。
(六)违规处理。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依法收回商品住房并注销不动产权利登记证书,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收回商品住房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和后果由购房人本人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特别说明。
1.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由上级一方按照“就高”的原则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
2.购房人购买三明生态新城蓝月山人才配套房后,视为享受三明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3.购房人已取得购房资格且自动放弃2次的,不再纳入本市人才住房保障范围。
(8)友情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戴上口罩,出示自己的健康码、旅行码和预防接种标识,扫描并张贴二维码。
2.请购房人在提交购房信息表前,查询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三明市(含区、市、县)的房产信息,确保填写的房产信息无误;
3.请购房人提前向银行机构查询个人征信情况,确保后续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手续正常办理。
(来源:三明网)
动词 (verb的缩写)信息公开
资格审查、摇号选房结果及相关后续信息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E三明、微信官方账号、三明生态新城官方网站(stxc.com)进行公示,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