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并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犯罪嫌疑尚未查明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考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申请人资格或相关资格的计算日期为注册开始日期。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交单位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经过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2021年7月31日前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形式。
四、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职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两个官方网站(http://www.lntvu.com/和http://zy.ltcem.com/)发布(详见附件)。
(2)注册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2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公司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我校两个官网,进入报名系统(点击“通知公告”中的“公开招聘报名登录”),完成报名。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当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2: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取消的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申请。
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有虚假,随时取消考试或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审核确认考生报名资格。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岗位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涉及的学历及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所在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加盖社保局公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该考生的考试和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学校两个官网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评估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为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素质、能力或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最后面试者笔试成绩并列,也参加面试。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体现了对入选人员资质的要求。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
考试、考核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按4: 6的比例加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考生总成绩。总分公布在我们的网站上。
笔试和面试的具体要求、时间和地点,以及面试人员名单和结果将通过学校两个官网公布。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参赛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前学校会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空缺的,由本人递补。补充工作原则上应在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面试人员已经公布,如果替换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可以不再公布,我单位将向进入该岗位面试的其他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5)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果面试也出现平局,则采取面试和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在我们的网站上。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关于做好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录取就业权益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2〕6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在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组织。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规定执行。申请人递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会安排复试。
复试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试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6)调查
我单位将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通过检查的人被确定为被雇用的人。
(7)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我局官网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学校将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首次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律严明,公正无私。严禁弄虚作假、,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不及物动词其他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网卡等。出现在社会上与这次考试无关。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2.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到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报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系,因留下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招聘期间,未按本公告办理招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在体检和考察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空缺的,由学校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只补一次。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辽宁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报名电话:024-86800094
纪律监督电话:024-86120938
学校的两个官方网站地址: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http://www.lntvu.com/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http://zy.ltcem.com/
附:辽宁广播电视大学(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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