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昆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经研究决定,2005年,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要求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昆山户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师范院校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须取得本学科教师资格证。(2)全日制师范院校2013、2014届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尚未在教育机构就业。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2014、2015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尚未在教育机构就业。④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2014、2015届硕士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学位对应的专业,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教育机构就业。
(3)苏州籍(含市、区)学生(基础教育学籍和户籍,不含集体户籍),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本学科的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硕士学位本科必须师范,与本硕士所学专业对应)。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户籍限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5届毕业生,专业对口,研究生期间必须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或获得过校级奖学金,具有本学科教师资格证(本科必须是师范类,与本硕士所学专业对应)。
2.在江苏师范大学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2015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须取得本学科的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报考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必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具备各专业要求的相关岗位要求。
4.符合照顾条件(如夫妻两地居住,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报考人员,必须是专业对口,具有报考科目的资格证书。学历要求为本科(专科)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夫妻两地生活,是指一方有昆山户籍并有固定工作,另一方是非昆山在职教师,有事业编制。父母身边无子女是指父母双方均有昆山户籍,子女为非昆山在职教师,有事业编制。
(5)岗位需求表中对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
(一)报考人员应于4月2日10: 00至4月9日12: 00登录http://bm.ksedu.cn/,按要求注册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报名后,请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现场确认时上交。
(2)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应与身份证、户口本基本信息一致,学习信息应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信息一致。
(三)本次招聘允许跨学历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以报考中学、小学或幼儿园,具有大专学历的考生只能报考小学或幼儿园。报考的科目先根据大学学的专业,专业一定要匹配,再看毕业当年教师资格证认可的科目。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相一致。具有昆山市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高校报考人员,专业为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教育、心理学等。,可报考小学语文岗位(限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或小学数学岗位或小学科学岗位。
(4)本次招聘有以下科目:高中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职业学校的语文、数学、英语、美术、钳工、物流、车工、会计、计算机及自动化控制(工业机器人方向);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儿教育。
3.现场确认。网上报名者请于4月14日上午9:00-11:30在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崂山路9号)进行现场确认(请从西侧12号门进入)。
现场确认不得改变网上报名完成时需要申报的学科和板块。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网上报名时自动生成的报名表。同时,请携带以下类别需要提供的材料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应出示本人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打印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身份证、所在单位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毕业生空白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2)未在教育机构就业的昆山户籍往届毕业生,应出示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报到证(只需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求职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应出示户籍证明、身份证、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证书》办理注册手续,待考试、体检、体检。
(4)在职社会工作者应出示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5)研究生还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学历的毕业证。非昆山研究生本科毕业证未明确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的,需提供毕业学校教务处审核打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及教育实践成绩), 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另一证明:①招生时毕业学校上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说明该专业为师范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注明申请人姓名和专业,当年师范生招生名单复印件(注明师范生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档案部门公章)。③个人学习档案中成绩单专业栏标注“师范”或“学历”字样。④个人双向就业推荐表备注栏标注“正常”字样。⑤高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专业一栏标有“师范”二字。
(6)夫妻两地分居的,还须出示结婚证、配偶一方在昆山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单位出具的人员身份证明(其他单位提供的社保缴纳清单),不在昆山的一方还须提供当地社区部门出具的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身份证明。无子女照顾父母的,还须出示父母在昆山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明(或当地街道出具的身边无子女证明),子女还须提供当地社区部门出具的有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身份证明。
4.验证注册。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并提交报名表(请在表上附上1寸证件照和另一张1寸证件照)。享受国家城市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县(市)、区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低保障证明或县(市)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贫困证明,可免交考试费。
5.现场确认需要申请人亲自报名。如果本人确实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确认,可以委托父母或亲友代为登记。相关材料和证件(复印件)必须符合本《指南》的要求,申请人还须出示身份证。
6.昆山国家免费师范生和全省首批男幼师(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及相关政策)单独设置需求岗位。
7.本次招聘各科目笔试比例见职位需求表。报名结束后,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按本简章规定补足相关岗位。
8.昆山户籍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至2015年4月9日。
9.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重复报名等违反本《指南》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其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说明
1.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笔试(50%)+面试(50%)。
2.国家免费师范生只考笔试,总分100分。
3.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各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100%)=技能测试(60%)+面试(40%)。
4.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为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5.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请于4月17日上午9:30-11:00携带身份证到昆山市教育局2号楼地下一层领取准考证。其他报考人员请于4月21日上午9:30-11:00携带身份证到昆山市教育局2号楼地下一层领取准考证。
五、书面说明
1.中小学教师笔试各科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学科专业知识满分8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高中、职校、初中不分;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科目考试试题不分职校、初中、小学。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暂定4月25日)。
4.笔试成绩届时将在昆山教育信息网公布。
5.笔试成绩的描述。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学段、各科目需求1: 2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得分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得分最高者获得面试资格。
6.各科考试成绩仅在报考本学段、本学科教师岗位时有效。
六、面试说明
1.面试时,中学、小学、职校的老师分为三科(中学的语文、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分为高中、职校、初中,中小学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分为初中、职校、小学)。
2.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以昆山市目前使用的初中教材为准。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用昆山目前使用的小学教材面试。职业学校专业学科以昆山目前使用的职业学校教材为面试内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微课的方式进行。备课45分钟,然后进行15分钟与所报专业和水平相符的迷你课(音乐学科面试时还必须用钢(电)琴弹奏和演唱一首现场宣布的曲目)。
4.面试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的分值为60分。
七、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技能考试说明
1.技能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暂定4月29日)。
2.技能测试按校招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八、幼儿园技能测试说明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暂定4月18日)。
2.技能测试项目有三项,包括:①钢琴演奏与演唱;②跳舞;③上微课。(钢琴演奏和舞蹈都是现场宣布,两项内容准备8分钟。测试时,播放时间不超过3分钟,跳舞时间不超过2分钟;微课备课30分钟,上微课10分钟)。
3.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名四舍五入(其中钢琴演奏与演唱占30%,现场编导占30%,微课占40%)。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
九、获得签约资格通知书
1.中小学教师招聘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 1的比例,将获得签约资格的人员名单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示。最后一个聘用岗位总成绩并列的,聘用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录用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再按加试成绩排序。
2.职业学校招聘专业教师根据考生技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 1的比例,将获得签约资格的人员名单在昆山教育信息网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公示。若最后一个聘用岗位总成绩并列,则聘用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然后按加试成绩排序。
3.幼儿园教师招聘根据技能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 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合格报考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个就业岗位总成绩并列,则以微课成绩最高的一个就业;微课成绩相同,弹唱高分者录用;如果弹唱成绩相同,将单独安排加试,然后按照加试成绩排序。
X.体检说明
参加体检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XI。资格审查、录取和聘用
本次招聘将对考试合格、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要求和《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和技能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生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空缺时,经请示同意,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决定不予递补。
从考试成绩、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确定人选,在昆山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人签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招聘报名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入昆山市教育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在校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首次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则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纪律监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为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专项监督举报电话为57514790、57371237。
本《指南》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7553159,57532164。
附:1。2015年昆山全国免费师范生及首届省级男幼师岗位表
2.2015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3.2015昆山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
昆山市教育局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