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合肥师范大学(14098)
二、办学水平: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立高校。
4.学校地址:
1.本部培训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7号(三孝口校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锦绣校区);合肥市书香路(滨湖校区)。
2.与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联合培养。学校地址为: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耿云路158号(南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300号(主校区)
3.与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在合肥市新站区烈山路(汇鑫湖校区)联合培养;合肥市巢湖市崂山南路(鼓山校区)
4.与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学校地址是合肥市包河区梁园路1号。
动词 (verb的缩写)招生专业和计划
经上级批准,2020年我校计划招收普通高校学生共2070人,其中本部学生1370人,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生300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300人,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100人。具体专业计划如下:
六、报名、自愿申报和资格审查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及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安徽省高等院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条件
2020年安徽省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含安徽省直属高校、省属高校和经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或符合安徽省高考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教学厅〔2015〕3号和皖教〔2016〕3号文件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
(三)报名方式
考生在微信搜索小程序& # 34;安徽入学考试& # 34;报名吧。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拍照并填报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我校招生专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退役士兵必须检查& # 34;在注册系统中。退役士兵& # 34;经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至我校教务处招生办。具体报名流程请参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四)报名时间
2020年高校报名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五)注册审核
我校将于5月14日至22日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对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将立即通知并上报省考试院。未通过招生机构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5月26日-28日再次登录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经招生院校审核合格的考生不得改变志愿。2020年高考报名费120元/生(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缴费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前。支付操作方式另行通知。2020年报考我院高考的考生缴费、上传材料、确定体检项目、打印准考证等。都是在我们的高考系统里完成的。报考我校体育专业的考生应于5月30日前在我校高考网考试系统中填报考试项目,并于考试前提交考试安全承诺书(附件1)和体检表。
(附件二)
七、考试
我校成立了2020年高考领导小组,分管校长任组长,分管学院领导任副组长。纪委对命题、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一)考试科目:
今年我校仍然实行自主考试录取的模式。按照公共课& # 34;"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 # 34;原则上实行联考,专业课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专业课考试科目如下:
(2)考试成绩:公共课程2门(每门150分),专业课程2门(每门150分),各专业满分600分。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和上级通知确定。
(4)考试地点:合肥师范大学锦绣校区。
(5)试卷的印制、运输、保密和保管:统考科目的试卷由我校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试(答)卷的运输、保密和保管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
(六)阅卷: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阅卷工作。
(七)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合肥师范大学招生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登录合肥师范学院招生网下载查分申请表,毕业学校招生部门将学生信息汇总后传真至教务处招生科,由我校核实。检查子限制以检查缺少的变更、缺少的系统和错误的系统,并且不检查宽大处理;核实错误会通知考生,核实的不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招生
接纳原则
1、各专业按照《安徽省2020年高考招生工作规程》(皖招办函〔2020〕21号)文件精神,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平选择。
2.各专业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2)入学和转学
1.准许进入
(1)英语、学前教育、视觉传达与设计、美术、数学与应用数学、运动康复、编辑出版、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酒店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市场营销、经济与金融、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药物制剂、网络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在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总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制药工程专业。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相同的,按考生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不同公考科目的个别课程录取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高等数学,英语。如果还是一样,就按照专业课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课顺序为:科目一、科目二。退役士兵如果对方案不满意,打算转到原专业。
(2)体育教育专业
在公共课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专业课成绩达到18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和性别,按其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课成绩×0.4+专业课成绩×0.6)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各专项科目招生计划:篮球(0-8人)、羽毛球(0-8人,其中男0-4人,女0-4人)、武术套路(0-6人)、足球(0-8人,其中男0-4人,女0-4人)、体育舞蹈(0-5人)。各专项课按以下原则分配:专项课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录取计划150%的,按以下比例计算名额:名额为149-140%时,按计划录取名额的90%分配名额;依次为139-130%(80%);129-120%(70%);119-100% (60%);100%以下的,按实际考生人数的50%分配名额,不含小数位。如果不满足性别录取专项记录,本项目将调整剩余指标。记录仍不满足的,纳入所有专项记录,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不按性别录取者不满意,剩余指标计入所有专项,按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但每个专项的录取名额合计不得超过专项数的1.5倍。综合成绩(总分)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单科课程顺序:大学语文、英语;如仍相同,则按专业课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课顺序为:科目一、科目二。所有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调整
(1)培训计划的调整
招生专业合格人数不足的,剩余计划调剂到合格人数多余的其他专业,可调剂到化学工程与工艺、药物制剂、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编辑出版、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先调剂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计划,再按专业报考比例降序排列)。如符合条件的学生多于部普通培养计划,可根据考生意愿调剂到联合培养单位相应专业。根据各科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相同的,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不同公考科目的个别课程录取顺序为:大学语文、英语;高等数学,英语。如果还是一样,就按照专业课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课顺序为:科目一、科目二。
(2)联合训练计划调整
在联合培养合格生源不足等所有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时,各培养单位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合格生源多余的其他专业(按专业报考比例从高到低排序)。
(3)学生校外转学
部培养联合培养计划调整后,如仍有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计划,可接受校外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生源的调整。优先顺序是先调剂考试科目中的同专业,再调剂考试科目中的同专业和部分同专业,最后调剂相近专业。相近的专业有:酒店管理是旅游管理,英语是商务英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是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与科学技术,物联网工程。经济与金融相近的专业是会计、金融、电子商务和财务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相近的专业是化学和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相近的专业是网络工程和软件工程,药学与制药工程相近的专业是药学、药物制剂、生物工程和中药,编辑出版相近的专业是新闻、广播电视和汉语言文学。电子信息工程相近专业有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美术学中的绘画与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与服装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中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行政管理、市场营销中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与电子商务。校外学生不再组织考试。在公共课程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专业课程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照各科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相同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照公共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不同公共课专业录取顺序为:大学语文,
英语;高等数学,英语。如果还是一样,就按照专业课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专业课顺序为:科目一、科目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可接受校外高等数学单科成绩135分及以上(公共课总分80分及以上,专业课成绩80分及以上)的考生调剂,按高等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九。相关激励政策
(1)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并报考相应专业的,经我校审核面试后可直接录取,录取比例不超过专业计划的15%。
(二)安徽省高职院校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高考,单独计划,每个专业不超过2人,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考生的50%且不低于学校整体录取率。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院校(学院)学生(含新生),在完成高职院校(学院)学业后,经考核合格,可免试入学。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合肥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3),经毕业学校审核盖章后,于面试前提交至我校招生办。获得技能大赛的考生请于5月16日至17日将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当年未获得证书者提供获奖文件)上传至我院招生网招生系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考生申请免试,需于5月16日至17日将立功受奖证、奖状、退伍证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我院招生网招生系统。申请免试并通过我校组织的考试和面试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录取。报考免试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和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审核或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仍可参加考试。
十、学校管理和待遇。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实施。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由本科院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发[2002]15号)精神,大学生毕业证书内容必须填写& # 34;本科就读于我校XXX专业学院起点& # 34;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普通高校学生学费按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相同。普通高校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相关就业政策。
XI。其他说明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取消资格;考生报名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不按学籍系统按时毕业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录取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认真审核。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舞弊者,取消其资格,退回原毕业学校。同时要追究责任,依法处理。
(3)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或辅导机构的授课、讲座等活动。
(4)相关联考及录取信息将通过合肥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不再专门通知考生本人。如果信息不明,损失由考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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