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沈阳发布2020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234名。报名时间为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6:00。详情如下:
招聘目标
沈阳市所属的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计划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234名,应聘人员须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基本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至30周岁,即1989年10月24日至2002年10月23日(含)期间出生;
7.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按照“先上岗,后考证”的阶段性措施要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拟认定为教师的人员, 可以先报名再进行研究,但必须提交先上岗后进行研究的考生承诺书(附件2)。 其他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犯罪嫌疑尚未查明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不得报考本科或专科学历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报考专科学历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列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不得报考。
(2)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岗位信息表》,由新民市、康平、法库县教育局解读。
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形式。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教育局(http://jyj.shenyang.gov.cn)、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官方网站发布。
(2)注册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沈阳考试院网站(http://www.sysksy.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9:00至10月25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沈阳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拍摄一张2寸免冠电子照片,正面ID为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查询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完成初审,初审时间顺延至10月26日12:00。初审合格者不得报考其他职位;如果没有通过,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取消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的有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3.付款确认。通过初审的考生须再次登录沈阳考试院网站,通过网银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是50元人民币。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在网上支付后,申请人将再次登录网站,检查其支付状态是否为“已支付”。如显示其他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试费支付成功后,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20年10月27日12: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4日9:00至2020年11月7日9:00登录沈阳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A4纸一式两份,黑白和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低于1.5:1时,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取消的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申请。
(3)考试和评估
考试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1月7日9:00-10:30。
笔试由1个考试科目组成,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笔试全部为客观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现场鉴定
资格考试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新民市、康平、法库县根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资格条件,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信息的资格条件等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的证件、资料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而取消面试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承担后果,由此产生的空缺空由应聘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面试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最后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和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面试前,因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填补岗位空的空缺。补充工作原则上应在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已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的,如替换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可不再公布,由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向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其他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开始后,不再替补。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录用。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权重比例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4)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并列,则采取面试加测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体检参考《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关于做好维护HBsAg携带者录取就业权益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22号)和《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录职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各县(市)具有公务员考试和公开招聘经验的三级医院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因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空缺的,不予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
(5)查询和调查与犯罪有关的信息
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廖健发〔2019〕8号)要求,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应负责在入职前查询涉罪信息。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失的,不予递补。
各县(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通过检查的人被确定为被雇用的人。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空缺的,不予递补。
(六)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建议。
“先上岗后做科研”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受聘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律严明,公正无私。严禁弄虚作假、,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从事招聘和体检医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除非你已经在你雇佣的学校教了5年书,否则你不能搬家。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在服务期内不得借调特岗教师。
2.特岗教师取消试用期,提前分配岗位和等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工作场所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补偿不能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政府按计划偿还;工作满四年且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政府按计划退还。
任何其他业务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2020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招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3),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并于考试当天上交《报考人员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上网卡等。出现在社会上与这次考试无关。请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3.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到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由于个人原因,报考人员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办理相关事宜。
程序等招聘环节,视为放弃资格。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异常试卷进行筛选。凡发现抄袭或协助抄袭者,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查电话:
1.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2.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3.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2)技术支持电话:024-67851648
(三)笔试电话:
沈阳考试院:024-67851639、67851641、67851677。
(4)纪律监督电话:
1.新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7852752
2.康平县人社局:024-87343537
3.法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87122383
(5)电话咨询期:
上午9:00-11:30;下午13时至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