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汇区公开招聘政府采购后工作人员公告:
公开招聘职位
川汇区政府采购后工作人员16人。(见附件一《川汇区政府购买岗位需求表》)。
公开招聘的条件
1.周口市(县、市、区)户口,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失业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文秘、法律、经济管理、城建规划、会计(会计电算化)、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管理。
公开招聘程序
注册和资格考试
1.报名吧。2018年8月16-17日(上午8: 30-12: 00,下午3: 00-6: 00),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周口市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周口市八一路南段93号)报名。填写《川汇区公开招聘政府采购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周口人才网(网址:http://www.zkrc.com.cn/)下载,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和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由区人才流动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给笔试准考证,并交纳考试费60元。
检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有百分制。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条件。
1.笔试(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公共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周口人才网上公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工作的适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结果将当场公布,并在周口人才网上公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公布结果。笔试成绩X70%+面试成绩x30% =总成绩。总分同期在周口人才在线公布。
身体检查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招聘人数与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束后,不再进行人员更换。
宣传和就业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拟聘用人员7个法定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区人才流动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及相关考察工作。
岗前培训
川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川汇区规划局、区征迁办对符合拟就业条件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学习掌握岗位技能和相关业务知识。
治疗和管理
录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70元(河南省人民政府发〔2017〕2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不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标准、各类保险的缴纳和保险基数参照调整后的川汇区政府购买同类服务标准执行,并纳入川汇区财政预算。其工资和参保标准随河南省人民政府调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参保标准及时调整(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郑宇〔2018〕26号已调整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0394―8568569
联系电话:区纪委:0394-8561993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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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尹楚
审核: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