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伟)日前,记者了解到,海拉尔区教育和科技局根据《呼伦贝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了2021-2022学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安排。
海地区中小学相关年级2021-2022学年末教学质量测试将于7月7-8日进行(具体测试安排由海拉尔区教研中心另行通知)。学校自行组织的科目测试时间也要在7月7-8日内进行,不宜提前进行。
中小学及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19日(暂定);高三7月20日至8月19日(暂定),高三高考后四周的授课时间调整为高三第一学期前两周、高三第一学期后两周或第二学期前两周。
中小学、幼儿园开学时间暂定为8月20日。各学校(园)应严格遵守放假和开学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放假和开学时间。幼儿园根据幼儿家长的需求和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入住服务,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
临近暑假,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安全教育和校园防护工作,上好上学期安全教育课,科学安排学生暑假生活。
放假前要对各学校师生进行防溺水、交通安全、出行安全、独立居家安全、放假注意事项等安全教育。,从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教育师生在遇到异常天气情况时做好自我保护,提高他们的自护自救能力。
各校(园)要做好暑期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杜绝脱岗、休班现象,有效使用监控设备等防范措施,及时制止解决问题、矛盾和隐患。
学校(园区)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倡导师生和家长暑假尽量少外出,非必要不要跨盟市旅游,不要去当地有病例报告的中高风险地区和县,合理安排暑假生活,不要去人员聚集的场所,不要参加聚集活动。确需离站外出的师生要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学校要准确掌握外出师生的活动轨迹和联系情况。放假前,要组织开展统一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加强健康监测和自我防护。返校后根据开学前疫情防控情况做出具体要求。
暑假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安排暑期作业,定期检查、指导和批改暑期作业;在学校和教师的指导下,妥善安排社会实践中的假期作业,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成长;学校(园区)不得组织或变相组织教职工集体出游等活动;校长为师生推荐图书,结合“书香校园”创建,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读书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公益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学校体育场地应当向学生开放,引导和支持学生有计划地参加体育活动,促进其健康快乐成长。
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有偿或无偿办班、补课,不得强迫、引导、介绍或暗示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辅导班。在暑假前的家长会上,学校要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暑假生活,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告诉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上补习班、辅导班,把假期还给学生。教育局将不定期对违规行为进行补课,发现违规行为的学校或教师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