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辽宁省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方案》(辽发〔2021〕10号),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品行良好;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
5.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报考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见《清原满族自治县2022年卫生及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考生学历或相关资格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含)取得相应学历。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文凭,要经过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 .清原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2.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调查,或因触犯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员或高等教育者;
4.被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到过记过、降级、撤职、留用(、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的。未满3年,或者受处罚期限未满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向社会公布。
(2)注册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4日8: 00至12月16日17: 00登录报名网站。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ln/11fsqymz/)提交报名申请,上传照片(本人近期拍摄2寸证件蓝底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报名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被取消的其他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申请。
注册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有虚假,随时取消考试或报考资格。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价函〔2010〕29号)的规定,报名费收取标准为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17:00。
(三)资格审查(初审)
招聘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和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考试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该考生的考试和报考资格。
(四)查询复查结果
考生于12月15日8: 00至2022年12月17日12: 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5)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合格的考生应于2022年12月22日10:00至2022年12月24日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六)笔试
笔试内容:A类岗位考试内容为生理解剖学;b超后考试的内容是生理和护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有小数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7)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最后面试者笔试成绩并列,也参加面试。面试前,如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岗位空。补充工作原则上应在资格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面试人员已宣布的,如替换面试人员宣布太迟,可不再宣布,由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体现对入选人员资格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有小数时,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有小数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总分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身体检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并列,则确定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也出现平局,则采取面试加测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关于做好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录取就业权益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2〕6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具有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经历的医院进行。申请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规定执行。申请人递交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会安排复试。复试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试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被确定为体检人选后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费用自理。
(9)调查
招聘单位应当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拟考察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通过检查的人被确定为被雇用的人。
(10)宣传和就业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举报有问题且有证据的(举报人要实名举报),不予录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问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问的,各招聘单位要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首次聘用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纳入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动词 (verb的缩写)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纪律严明,公正无私。严禁弄虚作假、,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违规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报考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清苑县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执行。请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隐瞒、谎报或不履行个人责任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招聘时间和考试地点可根据疫情变化适当调整。如有变动,将以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告知考生,并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七。相关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者,不得报考同一领导直接隶属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报考本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事项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刊物,网卡等。出现在社会上与这次考试无关。建议考生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3.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报通讯工具在拟聘用人员报名至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畅通,便于与招聘单位联系。留下的沟通方式不好造成的后果,考生要自己承担。
4.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空缺的,可一次性递补。
5.招聘期间,未按本公告完成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上的相关通知。
八、相关文件未涉及的其他事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局所有。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号码:
附件:
1.2022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疫情防控承诺考核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卫生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