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助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还本延期还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开发银行将对该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大学生助学贷款,下同)实行免息还本延期还款。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息和本金延期还款范围
(1)免息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开发银行对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免除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二)延期偿还本金的范围
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借款学生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一年偿还。
二、办理流程
(1)无息过程
借款学生无需在《通知》免息范围内以个人名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开发银行将按照《通知》相关规定自动免除相关利息。借款学生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信用贷款借款合同》或《国家开发银行大学生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还款日前五个自然日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学生在线系统”)查询相应的免息情况。
(二)延期还本申请流程
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款借款人需要延期偿还其名下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的,请在借款合同约定的2022年(不含)还款日前登录网上助学系统申请延期偿还本金,并根据系统提示完成相关操作。
借款学生申请延期偿还其名下多笔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的,须不迟于相关借款合同约定的最早还款日(不含)2022年(以下简称“原还款日”)通过学生网上系统申请延期偿还每笔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借款学生申请本金展期成功的,不可取消展期申请,但可在展期内申请提前还款。
本金延期一年偿还,延期还款日(以下简称“延期还款日”)为2023年同月同日(即原还款日延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延期本金的利息计算和偿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延期贷款不罚息、不复利,通知范围内的利息免收,超出部分由借款学生自行承担。
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延期偿还本金申请,或因申请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而申请不成功的,可按《通知》要求继续享受2022年免息政策,但剩余还款仍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
借款学生成功申请延期偿还本金的,2023年(含)及以后年度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仍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如因延期偿还本金申请成功导致延期还款日晚于相应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最后一年的本金还款日(“合同到期日”),则合同到期日自动顺延至延期还款日,原合同到期日应偿还的本息在延期还款日偿还,相应的新增利息也由借款学生在延期还款日偿还。
第三,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请注意,延期本金仍按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延期还款日一并偿还(通知要求免息部分除外),不产生任何利息。请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延期偿还本金。
开发银行不会以免息、还款延迟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要个人信息。如果您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不要轻信,以免造成损失。
如有疑问,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国家开发银行的信任和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https://sls.cdb.com.cn/
大学生贷款:https://www.csls.cdb.com.cn/
国家开发银行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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