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教研部主任、教授)
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党的六中全会以“十个明确”进一步系统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中“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充分表明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指出:“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体把握。”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这一总目标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一是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做好,关键在于方向是否正确,政治保障是否有力。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向国内外明确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正确方向, 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凝聚共识、坚定决心,扎实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坚持中国道路是中国百年奋斗的重要经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正确的道路。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般的东西。具体来说,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大大小小几十项成果,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出:“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问题。需要深入探索的东西很多,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理论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重要的是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以上三个方面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与法治、改革与法治、法治与德治、法治与法治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格外清醒坚定。
以人民为中心,在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中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不断健全完善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共同富裕、满足美好生活向往所必需的法律制度及其有效实施机制,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每一部法律法规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赢得人民拥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法治体系建设中,必须始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凝聚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要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创新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建设各方面的方式方法,拓宽人民群众参与、表达、监督的渠道,更加注重广泛收集意见和智慧,在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成为法治建设最广泛的参与者、最大的受益者和最终的评判者,让法治建设深深植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让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拥护者、自觉追随者和坚定捍卫者。
从中国实际出发,努力构建植根于中国文化、立足于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律体系。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最终是由一个国家的国情和现实决定的。强调:“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植根于中国文化,立足于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想误导。”中国有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观念、社会习俗和发展状况。中国的国家治理有中国特色,在特殊性和复杂性上是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不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我们要立足于中国的基本国情,吸收中国法律文化的精华,从中国的法治实践中探索自己的法治道路,并借鉴外国法治的有益经验,决不照搬别国的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的“”、“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之路。
第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要有一个总揽全局、拉拢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体现,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总抓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加快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要遵循的法律必须是良法,这是善治的前提。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还会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涉外领域立法,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律化。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风险防范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和关切。
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立法不难,难的是执法。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法律得不到执行、束之高阁,或者执行不力、流于表面,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没用。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全面贯彻宪法,加快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体制机制建设。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违宪审查,切实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体系。坚持把普遍普法和普遍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完善普遍守法的激励约束机制。
加快形成严格的法治监督体系。有权力就要有制约,没有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行使权力,构建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党对法治监督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法治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确保行政权、监督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建立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强化司法解释备案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纠正行政违法力度,提高行政复议效率。强化司法制约和监督,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审查讯问合法性制度,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司法人员惩戒机制。
加快形成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为政不为善,为善不能为己。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要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对党、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忠诚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强化运行机制保障,研究制定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评价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纳入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守法的表率。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促进科技与法治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加强社会基本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快形成健全的党内法规体系。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人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的十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高度重视以制度和规矩治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长期基本方针, 并作为关系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放在突出位置,构建以“1+4”为基本框架、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要进一步坚持依法治国、制度治党,推进依规治党,注重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协调,努力形成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在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同时,要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狠抓党内法规的实施,落实党内法规实施责任制,切实提高党内法规的治理效能。
第三,围绕总目标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统筹规划,抓住重点,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涉及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贯穿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工作、任务、要素、环节等诸多方面。这些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形成一个完整而复杂的有机整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在系统工作部署的高度,紧紧围绕总体目标进行统筹规划,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系统整合依法治国的各个要素,全面畅通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 从而真正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系统工程,切实使依法治国的各项工作在实践中得到充分开展和具体落实。
准确把握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党的十以来,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对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和总体安排,明确提出要“准确把握依法治国工作总体布局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融合”。 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一个有机整体。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各有侧重,相辅相成。要注重联合推进,在一体建设上下功夫。在共同推进的过程中,关键在于党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实现三者的共同推进,既要在规划上统筹考虑、整体部署,在推进上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又要抓住重点,牢牢抓住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两个关键。在一体化建设中,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在坚持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现率先突破。可见,“共促共建”的工作布局,坚持了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唯物辩证法。既聚焦目标,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又聚焦重点领域,以重点问题引领全局工作发展。是立足中国实际、总结中国经验、回答中国问题的精辟论断,进一步明确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具体路径和工作方法。
继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当前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出发,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当前,由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法治领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继续深化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重点领域的改革。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项执法决定、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执法权、监督权、司法权运行机制,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要加快构建系统、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监督下进行。要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队伍。要深化执法司法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继续依法打击执法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法治领域的改革具有政治性和政策性,必须把握原则、坚守底线,决不能把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制度、“追求”西方法治实践。
注重运用法治维护国家利益,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世界发生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然而,国际环境不稳定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中国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国必须善于运用法治走向世界,以负责任的大国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党的十以来,站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高度,以宏大的全球视野,从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的高度,坚持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强调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国际斗争,更好地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面对日益复杂的外部发展环境,要进一步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综合运用立法、执法、司法手段开展斗争,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反压制,坚决维护国家、尊严和核心利益。特别是要加强涉外领域的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对制裁、干涉和“长臂管辖”的法律法规,推动我国域外适用法律制度建设。要把扩大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和多边关系建设,延伸安全链条保护我国海外利益,不断提高涉外执法司法效率。要把国内规则和国际规则有机衔接起来,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用中国智慧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的外部法制环境。
资料来源:红旗文稿2022/9